公司部门是做外包服务的,员工驻点在服务单位内,8月31日之前,我的工作地点在吴中区,后项目解散。9月份公司调换工作地点到吴江区,并且调岗降薪,我没同意,但为了不旷工,我还是去了吴江区,公司注册地在南京。我去过姑苏区解放东路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待我的说不属于他们管,要我去吴中区劳动局。吴中区劳动局听了后说你现在在吴江区工作了,要我找吴江区劳动局。电话咨询了吴江区劳动监察部门,说是属于变更合同内容,劳动监察大队管不了要找劳动仲裁部门。我想问下,我这事到底归哪个区管?电话137718*****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人社局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市民的陈述,公司注册在南京市,而工作履行地在吴江区,故劳动者可向南京市或者吴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谢谢您的关注!
说是让我去公司注册所在地南京申请劳动仲裁反正没一个肯受理的
劳动合同上写的工作地点为苏州
但是公司注册在南京
2018-9-28 16: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