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开开心心买好房子,现在问题来了,因为是老小区以前的房产证名字叫西404室,现在改成408室了,现在购房合同上面是东环新村西404室,但是房产证是408室,现在公积金中心要求开证明两个地址是一套房子,我去公安局,公安局说他们不给开这份证明。我现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市国土资源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对于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过程中需调整不动产坐落的,为方便群众办证,目前我中心根据房产交易部门出具的交易信息告知书、测绘报告、图纸等资料予以一并调整。上述资料在登记完成后我中心将予以归档。如需调取上述资料,产权人可持申请书、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至我中心(人民路1058号三楼档案科)申请查询、复制。另经我中心向房产交易部门了解,调整坐落需由当事人申请,并提供如派出所证明或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填写坐落调整确认表,房产交易部门方可进行调整。如你需调取在房产交易部门办理调整坐落手续时的相关材料,建议详询房产交易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你咨询的“去哪开我家是我家的证明”问题,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请您携带好新办理的产证及相关材料至人民路1058号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二楼质检科核实具体情况,联系电话:6521643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派出所{:biggrin:}
和派出所没关系的事情为什么要找派出所出证明?
房产证哪个部门办理的就找哪个部门
顶一下,顶一下,顶一下,顶一下
一切以房产证内容为准,你购房合同需要修改门牌号,公积金中心没错啊
派出所最忙,整天干些不着边的事
我也曾碰到一样的问题,最终是中介托人找国土局解决的。
这本来就是国土局的差错,门牌号码是由公安管理的。但国土局却自说自话,不按原有的门牌号码,自编号码,问题出来还打官腔。
附上我在2015年底的吐槽:
日前把二十多年前的房改房给卖了。这其中有一事让人不得不吐槽一下:
房产证上的地址是xx新村19幢西单元401室,后发的土地证上地址是19幢405室。房产部门要求相关部门出具这两个地址是同一地址的证明。这本来也无可厚非,但派出所只能摘录户籍地址的记录“19幢有3个单元,分别有东单元401、402;中单元401、402;西单元401、402室”。至此应该也没问题了吧,还是不行,没有直接说明这两个地址是同一地址。好,那就直接找国土局了。
国土局的窗口也不能直接出具证明,要把原土地证作废,再查档案,然后再从新发证,要多少个工作日后。
这里要问的:门牌号码的管理部门是公安部门,公安部门的户籍记录和房屋上的门牌都是有东、中、西单元的,怎么到了国土局就消失了呢,且凭空编了405室,这编了405室的依据是什么?到了实际发生问题了,这问题还就是国土局的,这国土局还是朝南面孔,严重官僚作风!
最后高人指点,曲线查档,终于解决问题。但这整整浪费了我三天时间。
部门回复
市国土资源局便民服务员查看楼层
网友您好,门牌管理部门是所在地公安部门,但因历史原因房产和土地部门多年前登记时往往通过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建设单位、原产权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实施房地登记,申请材料中反映的门牌号码可能和公安编号不一致,产生了上述问题。按照土地登记办法,如果发现错登的,需要进行查档然后换发证书。现在申请登记时则对地名地址的表述比较统一了。您所反映的情况,核查档案时可能未能提供详细的解释,给您造成不便我们表示歉意。
你们大城市叫公安
国也是谨慎为了你好,否则冒牌的人直接就能卖掉你房子了
我也没说谁不好,只想有关部门能详细的回答我,去哪出这个证明,带什么材料,年底工作很多,不可能天天请假跑这部门那部门
公安局推到房管局,房管局推给公安局,推太极一样,真的要命
公安局和派出所是干的事不一样。你跑去公安局要求做派出所的事儿这哪成啊。派出所是基层公安机关,你有事去辖区派出所。
第一,感谢有关部门的回复,现在事情已经办好了。第二,坐落可以去房产中心档案室调取(带好身份证和房产证),分享一下。
2018-1-6 17: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