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交付在即,开发商坚持要求先缴清各种款项再验房,此举是否合理,有和法律依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交房,先验房还是先收房“的问题,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应该根据你与建设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的约定执行,请仔细查看购房合同的相关条款(双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房屋面积、约定样板房所展示的平面空间布局和装饰标准是否视为出卖方的具体承诺,并可通过订立合同附件(装饰、设备标准)及其附件(合同补充协议)明确约定房屋装饰、设备标准、交房时间、前期物业合同的签订、费税的缴纳、不动产登记办理或其它事项及相应违约责任)。新商品房交付验房时局部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请直接向建设单位反映,要求建设单位尽快整改,如果拒不整改,请提供房屋楼号、室号,以及你的联系方式,直接向我们投诉,姑苏区质量监督电话:65237995,65238452。
应该小验房,强烈反对找交费再验房
2017-12-25 18: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