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的三好学生怎么获得?不是学校的普通三好学生。获得苏州市三好学生有什么加分政策?
市教育局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
苏州市三好学生评选工作开展由来已久,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营造立德树人浓厚氛围,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成为品德高尚、富有理想、快乐健康、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的重要举措,苏州市教育局根据每年省教育厅、团省委下发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此项工作。
2017年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下发的苏教基〔2017〕5号文件精神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并结合我市实际,继续评选表彰了一批市级三好学生。
苏州市三好学生评选范围及对象为我市全日制中等学校(包括五年制高职院校、师范学校以及普通中等民工子女学校)的二、三年级正式在籍学生。
苏州市三好学生评选条件有:
1.品德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
2.综合素质评价(初中为操行等第)达到优良等第(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达到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都在b级等第以上);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者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可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
3.市级三好学生应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两年内曾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不再同级别参评。
苏州市三好学生推荐程序(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第一步:由各班级学生推荐(投票推荐由班长负责,班主任列席并签字);
第二步:任课老师和年级组对各班推荐名单进行评议(由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召集);
第三步:由德育处(或学生处、教导处)负责全校张榜公示征集意见(一周以上);
第四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校长召集,分管领导、德育和团队干部、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等参加)审核并确定名单。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市三好学生并无加分政策。
感谢您对苏州教育工作的关注!
2017-7-4 19: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