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母亲已满50周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沙家浜镇人民政府和昆承湖村村委会,在本人及家人不愿放弃承包地的情况下,不予办理退休;并告知只有放弃承包地,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请沙家浜镇人民政府回答以下问题:
1、不愿放弃承包地但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能否办理退休手续?
2、由于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退休的,相应损失由谁承担,是相关人员还是相关组织,即沙家浜镇人民政府,亦或昆承湖村村委会,还是工作人员?
3、沙家浜镇人民政府和昆承湖村村委会,侵犯了我家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最基本的人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是否是黑恶势力?
沙家浜镇人民政府可以随意剥夺公民退休养老金这种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没有积极主动解决,而是漠视,漠视,漠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wh779455630”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沙家浜镇核查,现答复如下:目前昆承湖村正与您积极沟通中。昆承湖村将在下周召开“两委会”会议商讨具体解决方案,进而与您进行进一步沟通予以解决。感谢您的关注。
楼主的帖子较多,估计不是反映不实就是另有目的
目测楼主不是好叫叫
“wh779455630”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沙家浜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目前昆承湖村正与您积极沟通中。昆承湖村将在下周召开“两委会”会议商讨具体解决方案,进而与您进行进一步沟通予以解决。
感谢您的关注。
2019-1-11 14: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