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相关部门,海虞镇的农村附房不拆,是不是用来给村民出租的?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您反映的问题已关注,建议您以私信或跟帖的方式提供具体地址,以便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piao”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目前海虞镇在农宅“三查三纠”工作中执行的农户可以保留20-30平方米附房用于农具、农作物、杂物堆放,附房因为不符合消防要求不能用于出租,如果用于出租,该承租人将不得参与新市民积分等相关活动,对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附房出租行为,所在村将进行联合执法停电。感谢您的关注。
出租辅房的村民如拒不清租怎么办?直接拆除辅房吗?
“piao”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目前海虞镇在农宅“三查三纠”工作中执行的农户可以保留20-30平方米附房用于农具、农作物、杂物堆放,附房因为不符合消防要求不能用于出租,如果用于出租,该承租人将不得参与新市民积分等相关活动,对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附房出租行为,所在村将进行联合执法停电。
感谢您的关注。
承租人不想做新市民的呢?怎么办?
这个回复和宣传的坚决...,一律...一直吗?
2018-9-24 00: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