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正在迎文明城市复查,通过迎检推动城市的文明建设。为此提点建议如下
文明城市建设不仅要管好人,也要管好狗,近年来狗数量剧增,几乎与常熟人口相等。但养犬远未达到文明程度,不拴绳的狗在大街小巷乱窜,公共场所时常看见犬的粪便污染环境,给犬看病、美容的所谓“狗院”门口人行道上许多框里装着狗,早上傍晚狂吠不断嘈声污染,社区小巷里的不拴绳的狗甚至野狗、饿狗对小孩老人安全造成威胁,等等。文明城市建设离不开对养犬的管理,应该出台“文明养犬规定”,对不文明养犬作出明确处罚规定,并于近期进行突击整治,只有管好了狗,常熟文明城市建设才能更上一层搂。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常熟-虞山尚湖”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核查,现答复如下:《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早在2007年3月就开始实施,常熟市也于同时依据该条例对常熟市的犬只进行管理。您提出的“应该出台文明养犬规定”中的文明养犬规定即指《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您所说的违法养犬行为,条例中已有明确的处罚措施,公安部门、城管部门等各部门会依据相应职责,对于发现的违法养犬的行为将依照该条例进行处罚。除了日常管理外,常熟市公安局每年都会依据上级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左右的犬类集中整治活动,包括在广场、社区定点宣传,集中查处违法养犬行为等内容。尤其是近两年以来,为配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犬类整治力度空前加大,全市各派出所都成立捕犬队,持续、不间断开展犬类整治,捕犬数、办证数、处罚数创历年最高。18年1至11月全市共抓捕犬只5856只;较之往年的一年新办数百份犬证的办证量,2018年1月至11月,新增犬证数达到2843张;2018年1至11月,全市共对348名违法养犬行为人进行了处罚,其中包括无证养犬104人、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14人、遛犬不系犬绳229人。今后,公安局将保持对违法养犬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进一步规范养犬人的养犬行为。您若发现有无证养犬、不系犬绳等违法养犬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若有犬粪污染环境的线索请及时向城管部门提供,以便查处。感谢您的关注。
关键是狗夜里吠叫扰民
2018年11月8日上午,杭州市召开公开会议,将于下周开展“文明养犬”集中整治,对不文明养狗行为从重处理。其中主要规定有:
1、杭州市区遛狗时间限定为每晚7点至次日早上7点,遛狗必须系上狗链,由成年人牵引。并且遛狗不得进入市场、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车站、航空港以及其他公共场所。遛狗过程中,如果狗狗排泄粪便,要立即清除。如被发现违反遛狗时间携犬出户,将从重处罚,马上罚款400元。情节严重的,如未拴狗绳结果出现狗伤人事件,还将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
2、如养犬没有办理《养犬许可证》的,城管执法部门将直接进行没收或者捕杀犬只,并对犬主人处以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集中整治阶段,将从重顶格罚款。
支持,要文明养狗、文明遛狗。
不少时候狗骚扰小孩,带小孩的大人必然会保护小孩从而与狗主人发生争执,会被漫骂甚至被欧打。特别是常熟城区还有一些大型犬,烈性犬,更里严重威胁小孩老人,这些狗几乎都是无证犬,在遛狗时也不牵绳,一路遛狗一路粪便。特别许多小区里的狗夜里狂吠,严重影响小区居民休息,居民恼火非常。
所以狗的问题还在于养狗人,要管好狗必须管好养狗人。
毋庸置疑,养犬不约束,遛狗不拴绳及类似行为既是有失公德的行为,又是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如根据侵权责任法,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遛狗不拴绳、不戴口罩、饲养烈性犬等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理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犬主人对犬只疏于管理,以致给他人带来严重伤害,甚至故意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可能受到治安处罚,并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城市中养狗,从来都不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私事,这就要求养狗人学会自我管理。
首先,或许在他人看来,狗就是畜生,唯恐避之不及。在这种情况下,养狗人切勿因极端护狗而忽略了对他人权利的尊重。
其二,养狗别忘了最基本的文明素养。比如,办狗证、遛狗系狗绳、及时清理狗便,这是一名养狗人必须具有的基本素养,也是文明社会的养狗底线。养狗,从来都不能止于自娱自乐,依法养狗、文明养狗,养狗人文明了,懂节制了,狗才不会仗人势乱来。真正爱狗,就应该管住自己的狗;真想对狗负责,更应该先约束自己。
其三,政府必须出台养狗规定,制定“狗患”的惩罚条例,养狗人自律是靠不住的,管理不能缺位,以保障城市的文明。
常熟城区“狗患“不除,城市文明建设就严重缺陷,希望本呼吁得到认真重视!
1.要有“文明养犬的规定.,特别要制订可操作的明确的违规处罚细则。
2.要有执行的管理部门。
3.近期来一次大力整治,有铁的决心,铁的手腕。
“常熟-虞山尚湖”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早在2007年3月就开始实施,常熟市也于同时依据该条例对常熟市的犬只进行管理。您提出的“应该出台文明养犬规定”中的文明养犬规定即指《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您所说的违法养犬行为,条例中已有明确的处罚措施,公安部门、城管部门等各部门会依据相应职责,对于发现的违法养犬的行为将依照该条例进行处罚。除了日常管理外,常熟市公安局每年都会依据上级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左右的犬类集中整治活动,包括在广场、社区定点宣传,集中查处违法养犬行为等内容。尤其是近两年以来,为配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犬类整治力度空前加大,全市各派出所都成立捕犬队,持续、不间断开展犬类整治,捕犬数、办证数、处罚数创历年最高。18年1至11月全市共抓捕犬只5856只;较之往年的一年新办数百份犬证的办证量,2018年1月至11月,新增犬证数达到2843张;2018年1至11月,全市共对348名违法养犬行为人进行了处罚,其中包括无证养犬104人、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14人、遛犬不系犬绳229人。今后,公安局将保持对违法养犬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进一步规范养犬人的养犬行为。您若发现有无证养犬、不系犬绳等违法养犬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若有犬粪污染环境的线索请及时向城管部门提供,以便查处。
感谢您的关注。
散养的要没收,烈性犬可以办证吗。不能吧。导盲犬大家都可以接受。该上路百日整治了。
养狗人固然要管。可是这个城市大多不文明的行为:闯红灯、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随意扔垃圾都不是养狗人做的。这些根治好了,养宠物自然也就文明了。
2018-11-18 17: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