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吴江红树湾住户,19年2月产证和社保满三年,现想办理户籍迁移(购房落户),现咨询几个问题:1,迁移所需材料以及办理部门;2我听说有计划生育证明,现在计生部门已经取消,证明去何处办理?还是只需要电子婚育证明就可以了?3,省内一站式迁移流程?谢谢可以电话联系18550380403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公安部门确认,1、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购买本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本区或苏州市其他区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迁入。2、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吴政规字[2013]7号)规定:“申请迁移人在本区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属公有产权房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共有产权房(配偶共有除外)、非居住房、商业用房、商住房、一般住宅不得申请迁移。成套商品住房是指:成套住宅房。”3、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吴政规字[2013]7号)的规定“《办法》中所涉及到的数字,均含本数在内,涉及年限是指: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的连续年限。”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和迁移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参保证明、户籍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出具的经区、县以上劳动部门鉴证的无业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计生证明需要至迁出地和迁入地镇级计生部门审核盖章。关于省内跨地市户口迁移一站办理,申请人在办理省内市外迁入时,若需要采取一站办结模式的,填写《电子准迁证申请表》,并当场签字确认;涉及原户内户主变更的,还需指定迁出地新户主。迁入地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准迁审批(审核)工作,迁出地公安机关收到准迁证信息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户口迁出,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移证信息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户口迁移。咨询者具体可至运西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联系电话:63019893。谢谢您的关注!
到运西派出所现场咨询最清楚
一样的情况,也想知道怎么办理
好迁的。直接到派出所咨询,会给你张详细的单子,按照单子上的内容准备就行了。别想太复杂
2018-11-8 17:3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