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社区通知马浜花园北区车位的登记。拿三证登记时,被告知,未交物业费将不予优先考虑。并电话再次告知,此为主任的意思。来电为,0512 6536****. 在过去几年,本人也及时交付物业费,自2013年购车后,与物业多次交涉车位无果后,于2016年起,未交物业费,期间车子在小区被多次碰擦。试问,难道马浜小区,只可以行使缴费的义务,而不能享受权利。社区只知道敛财,楼道卫生,周边环境,公共设施等等的维护,你做了吗?权利都不能保障,义务何从谈起。 你以前没有做好工作, 却还要我们买单,这合适吗?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回复,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居民您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马浜社区积极与物业管理处取得联系,经核实,目前没有欠缴物业费不能进行车位车辆登记的规定,请居民积极前往相关管理处登记,关于楼道卫生及周边环境问题,社区也会督促物业管理处做好相应工作。【枫桥街道】
2017-7-5 12: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