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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车辆不公证就不能过户,公证处又不给公证,怎.....

2024-3-16 22:50:0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离婚后按照离婚协议的规定,一辆家用汽车变更到我的名下(车主是前任)。到新区车管所(驰云路1号)办理时,要求必须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于是打电话问了好几家公证处,都表示离婚协议已经具备法律效力,没有为离婚的车辆过户这项事由办理公证的;而同时,车管所表示,没公证不予办理过户。
请问,车管所这项规定有什么法律依据?办理过户的双方有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力),且双方本人也到场(均为其真实意愿),为什么还要公证?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如有疑问请致电96122咨询。
让你前任配合你过户不就好了吗?
个人理解,双方都到场了,就直接办理过户好了,跟离不离婚没有关系吧?
很简单的问题,搞的这么复杂,就直接让前任签字卖给你就可以了哇
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不是法律文书,财产转移需要双方申请的。法院判决的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可以直接一方申请财产转移。你前妻不配合离婚协议的财产转移义务,你应可以向法院申请判决执行。
你上面说现在是双方到场申请办理,双方自愿过户,强制公证没有道理。是应该投诉。

2018-3-31 22: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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