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工商局@园区消防:九华路110号3层以上系住宅用房,406室在住宅内开设琴行(又挂名为:珂米龙美术),既不符合工商局对市场主体有关经营场所的要求(苏府【2016】126号文),也没有取得消防合格证明,请相关部门对该机构进行查处。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社区居委会再次与海尚壹品110幢406室培训机构进行沟通核实。该培训机构负责人表示,目前已提交材料进行营业执照地址变更中,在营业执照重新办理期间将暂停经营。居委会已提醒该负责人依法依规经营,做好相关隔音措施,控制音量及时间,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如有需要,您可直接向教育部门(66681150)或市场监管部门(66680315)具体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工委
2018-8-20 20:3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