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溪镇浒西村崔家宕13号院内,五间平房为啥不拆除?是曾经儿子做过村长吗?现在可以不拆。还是父母亲也办了房产证可以不拆吗?还有小儿子户口不在本村了也可以保留那五间?现在有规定父母和儿子是不能分户的。如以前分户的也属于是一户二宅。必须拆除。既然村里没拆,请浒西村在这次拆违,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有必要告知下五间平房户主是谁的??为啥原因可以不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yjw5288”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碧溪新区核查,现答复如下:经村委了解该平房户主为殷剑某,房屋为六七十年代建造,其子殷亚某户口在父亲户口上,经查现有房屋有土地使用证并与证上面积相符,并咨询建管所等部门,该户不属于超占房屋与一户两宅。感谢您的关注。
这个大儿子结婚了,分户也是正常的.分户时小儿子并没成家,这符合政策的.
结婚分户,还是建房分户,时间搞搞清楚。
岀示下房产证那年办理的,在谁名下。请清楚了。
“yjw5288”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碧溪新区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村委了解该平房户主为殷剑某,房屋为六七十年代建造,其子殷亚某户口在父亲户口上,经查现有房屋有土地使用证并与证上面积相符,并咨询建管所等部门,该户不属于超占房屋与一户两宅。
感谢您的关注。
2018-9-14 20:5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