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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2024-3-16 8:20:5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咨询一下从2019年1月份开始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这一项,唯一的共同赡养人已故,户口已经注销,共同赡养人信息怎么填?这种情况下每月能按2000元扣除吗?
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如果唯一的共同赡养人已故,则不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信息,您可按每月定额2000元扣除。如您有其他疑问,请拨打12366咨询。
可以的吧,你就选自己是独生子女好了
据我所知扣除只能到老人去世当年的年底结束
老人是被赡养人
老人已死难道你还想拿优惠
不厚道!不理解楼主的意思,还乱喷! 好好看看:楼主是有弟兄(或姐妹)的,本来都是共同赡养人(老人是“被”赡养人),现在其他赡养人“走了”,只剩下楼主了。 楼主问的是,附加扣除可以按2000计算吗?
按政策是不可以的,只能按1000,附加扣除。
不是独生子女,最多1000元
好像有比例分配的

2019-1-4 13: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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