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领导你们好,
我想咨询下,本人一直缴纳园区社保公积金,前段时间趁周末时间回老家省亲,因身体不适,在泰州市人民医院挂了急诊后看病,因为没在泰州缴纳医保,所有费用都是自费,想请问下看病产生的费用是否可以到苏州报销?如果可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感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园区参保人员因急诊、急救在非定点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发生费用三个月内至中心申请报销。门诊报销所需材料:1、《c1:苏州工业园区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结算申请单》一份;2、门诊医疗费用凭证(发票原件及相关明细)、处方或病历记录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市民卡。大病住院报销所需材料:1、《c2:苏州工业园区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申请单》一式二份;2、住院期间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市民卡。如您有其它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您也可登录中心网站(网址为:www.sipspf.org.cn)在线咨询或拨打中心热线电话咨询:0512-62888222。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心微信: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感谢您对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10-30 11: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