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管物业的这份收入支出报表是否合理。
发个公告,不超三分之一业主反对就算通过,这么做合规吗?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常熟微服”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虞山街道物业科已联系物业,据物业称此次公示的是小区公共收益支出,是由审计公司审计后向业主公示的,您如有异议可至物业公司查询详细审计内容。感谢您的关注。
挺简单的问题啊?
三天了还没有答复。
十五天很快的。
首先小区要有经营性项目(如商业广告)应该经见过业主大会同意和授权。业委会和业主都可以监督。按照规定好像收入的20%给物业公司,80%给小区业主共有。属于小区业主的部分使用应该经见过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公司是无权处置的。并且这种物业公司发公告进行征求意见的方式也是错误的。
“常熟微服”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虞山街道物业科已联系物业,据物业称此次公示的是小区公共收益支出,是由审计公司审计后向业主公示的,您如有异议可至物业公司查询详细审计内容。
感谢您的关注。
答非所问,
你小学语文都不会及格。
这么简单的问题几天不知道干嘛去了。。。
主题请看清楚在回答好不好,
里面还特别强调了不去管账的问题。
再次强调一下,
请回答15天内不超过三分之一业主反对就单方面执行,这个是否合法。
对的,要开业主大会才能决定事情。
单方面的提出,只要15天内不超过三分一的业主反对。
那样可以做任何事情了???
“15天内,超过三分一的业主”这个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没有一个好的业委会,就不可能有一个好物业的。
12345确实会这样,理解力很有问题!清枫和院好像是有业委会的,这样你要问业委会
答非所问,根本就是绕开了业主大会,以上公开是物业公司发布的,与审计公司无关。如果要审计也是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聘请审计公司进行审计。
政府答复完全不看法律就是询问了物业公司转述后答复的内容
以上纯属违法行为,小区业主要关注
请懂法的“谷雨2017”来解释下这个合法吗?
2018-9-3 14: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