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桥东居民区开饭居然可以违规发放执照!第一:房产证性质是住宅用房居然可以商业用途。第二:开设饭店即使是商业用房也要饭店周围50米内住宅居民签字同意才可以!第三:饭店很多大型液化气罐没有任何消防设施不知道消防怎么过的! 还有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所以请联系所在地管辖工商所申诉!!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m6sport”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1.经审查登记资料,上述八仙桥4家餐饮店,符合发照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资料齐全,程序合法。
2.市燃气办立即会同市城建监察大队、市商务局及琴湖管理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对诉求涉及区域内餐饮企业开展了检查。经检查,个别餐饮店存在厨房内两种燃料混用、软管长度过长、卡箍不规范、未与供气单位签订供气协议等问题。检查人员现场开具了整改通知书。市燃气办请供气单位配合商务部门督促餐饮店立即落实整改,并要求供气单位不得对未达到安全用气条件的餐饮店供气。
感谢您的关注。
2017-8-4 18: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