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经济开发区的拆迁安置政策不合理,在拆迁区域内,以2003年4月30日为基准日,户口在册的农业户口可以分到安置面积,以后迁回的就没有安置面积,因上学户口迁移而毕业没有及时迁回也没有安置面积。请问为什么会制定出这种拆迁安置细则?对于原籍在拆迁家里的人,现得不到安置面积,很不合理。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请提供具体的乡镇或者街道信息,以便部门核实处办,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开发区目前拆迁安置采用“房屋”和“人员”相结合的方式,以2003年4月30日为基准日,是为了杜绝在拆迁过程中出现户口随意迁入等弄虚作假的情况。吴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拆迁安置跟户籍没有关系,有路子啥都可以。
拆迁永远搞不明白的
吴中经济开发区就4个街道,郭巷街道,越溪,横泾,城南,政策都是一样的
2018-11-4 12: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