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2018年9月8日(周六),开学第一个周末,我去司前街的文化市场买文具。本人从新市路由南向北进入司前街。因为路面刚刚翻修过,在那边转了一圈,只有司前街马路东侧有一些停车位(线完全画好,有工作人员收费),但已经停满车,没有空位,我又调头在马路的西侧由北往南走,发现以前的车位也知识重新画好了线,只是没有画成实线(具体看图片即可),而且有很多的私家车,包括警车(非出勤)都停在那里。我就将车停在线内,车上留有电话! 在文化市场买完文具走到车前就发现有一张罚单(白色),从停车到我出来也就半小时功夫! 那条路的那个地方在修路之前是停车位,在修路之后也应该是停车位(因为细线已经画上了),就因为线没画好,中间几天没人收费,就开罚单么?在此想问问姑苏的交警,这种罚单能让老百姓信服么?明明本来就是车位,之后也是车位,就因为线没画好就要贴罚单么?[size=18.6667px]本人开车停车一向比较小心,如果确实是违章乱停车,被罚那是正常的。但主要是被罚的莫名其妙,气不过!而且无处发泄![size=18.6667px]望姑苏交警大队给一个答复!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经核实,诉求人的车辆停在司前街上,该路段虽然路面柏油已铺设完成,但路段上的标线还在施工中,并不是诉求人所说的停车位,所以诉求人的违法停车事实成立。
开车去那里买文化用品和书籍尽量停车在会议中心停车场
那个地方修路之前就是停车位,而且线已经画上了,之后也是停车位。这样怎么就防碍别人通行了呢?
粉笔画的线可不算交通标线。
我本人非常认可你说的!
如果算交通标线就不会贴了!
只是这交警想着法的贴单子!本身就是停车位的地方,只因为线没画好就贴罚单,感觉被钓鱼执法一样!
支持楼主,警方应替老百姓想一想,不要一心想创收
这个罚单不扣分钱也不多,发出来也就是发发牢骚而已!
感谢您的支持!
另外再闲一句:经济社会,哪个都想创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现在的这个道可能只是门道的道而不是道德的道,甚至都不一定是道理的道!
2018-9-12 11: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