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天之运物业有乱收费现象

2024-3-15 5:07:0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苏高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完全与物业收费脱钩!服务意识不如周围拆迁小区!而且还有乱收费现象!每年的物业费都是固定的,但是公摊的费用怎么越来越多,现在电梯里的广告电视屏又是谁允许的一天到晚放个不停,这个广告收费是否可以补充公共耗能部分!当然还有其它的公共收益如:影视拍摄借用场地、停车费等!公共耗能交房时,只有500,当时还承诺多退少补!这么多年下来,不仅没多退!还一年比一年多!但小区的路面灯光却如荧光虫一样!望社区、街道介入了解!此贴不需要物业公司自圆自说!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来贴已收到,现答复如下: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是依据小区《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等级标准进行日常服务工作的。1、针对您反映的代收代交费用的情况,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项目代收代交费用收取行为的意见》二、凡以单位面积计算物业管理费的物业项目,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交的公共能耗等费用应当单独列帐,按实合理分摊。物业服务企业采用预付费方式向供电、供水企业买电、买水的物业管理项目,可以向业主预收一定数额的费用,住宅项目首次预收费用配有电梯的不超过500元/户,没有电梯的不超过300元/户,首次以后的预收费数额不得超过首次实际分摊的总额。预收费用与实际分摊费用的差额实行多退少补,多余部分也可以作为下次的预付费。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的要求每两个月向业主公示一次代收代交费用及分摊情况,每半年结算一次,最近一次代收代交费用公示的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2、关于您反映的电梯广告费用的问题,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在2018年8月10日在各楼栋电梯内张贴了安装电子显示屏的告示,相关费用会按照《苏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要求进行分配。关于影视拍摄费用的问题,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在9月20日接到街道开具的介绍信后允许进入小区进行拍摄,未收取任何费用。关于您反映的汽车停车费的问题,根据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十条:本物业区域内停车库的停车位使用费归停车位的权利人所有。停车位的权利人应按50元/月.个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本区域露天车位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由乙方收取。上述条款的费用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于7月份已将上半年度的收支情况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您可联系天之运花园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512-65379652。感谢您的来帖,由于我们工作的不到位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为了能够尽快联系到我们并以便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在我公司网站http://www.xgwy.com/的“投诉建议”栏留言,也可以拨打电话0512-68252837联系我们。苏州新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港物业】
网友,您好!您的来贴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是依据小区《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等级标准进行日常服务工作的。 1、针对您反映的代收代交费用的情况,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项目代收代交费用收取行为的意见》二、凡以单位面积计算物业管理费的物业项目,由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交的公共能耗等费用应当单独列帐,按实合理分摊。物业服务企业采用预付费方式向供电、供水企业买电、买水的物业管理项目,可以向业主预收一定数额的费用,住宅项目首次预收费用配有电梯的不超过500元/户,没有电梯的不超过300元/户,首次以后的预收费数额不得超过首次实际分摊的总额。预收费用与实际分摊费用的差额实行多退少补,多余部分也可以作为下次的预付费。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的要求每两个月向业主公示一次代收代交费用及分摊情况,每半年结算一次,最近一次代收代交费用公示的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 2、关于您反映的电梯广告费用的问题,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在2018年8月10日在各楼栋电梯内张贴了安装电子显示屏的告示,相关费用会按照《苏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要求进行分配。关于影视拍摄费用的问题,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在9月20日接到街道开具的介绍信后允许进入小区进行拍摄,未收取任何费用。关于您反映的汽车停车费的问题,根据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十条:本物业区域内停车库的停车位使用费归停车位的权利人所有。停车位的权利人应按50元/月.个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本区域露天车位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由乙方收取。上述条款的费用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于7月份已将上半年度的收支情况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您可联系天之运花园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512-65379652。 感谢您的来帖,由于我们工作的不到位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为了能够尽快联系到我们并以便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在我公司网站http://www.xgwy.com/的“投诉建议”栏留言,也可以拨打电话0512-68252837联系我们。 苏州新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新港物业】

2018-10-27 11:22:38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