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我父母户口在吴中区,我公积金交在姑苏区,想问一下,父母买房做接力贷,1.能一次提取我的公积金吗?2.每月能用我的公积金摊还吗?3.我先生的公积金能每月一起摊还吗?谢谢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zzh99999”网友,您好!以您父母名义购买住房,如果您的户口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内,您和您先生均可以办理一次性购房提取手续;在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您和您先生均可以委托提取方式还贷提取公积金。一、购房提取:(一)、购买二手房的: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提取。(二)、购买新建住房:1、在首付过后,凭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提取;2、在付清房款过后,凭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提取;3、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提取。一次购房行为可以购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以上购房过程中的三种情况可任选一种。提取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身份证、本人名下各自的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任一即可),购房人以外家庭成员提取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的开具时间要求在一年之内。二、委托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请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要保留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注:1、委托提取只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2、为您父母的房贷办理委托提取业务,您和您先生应均无公积金贷款债务未还清。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我刚办完公积金提前和摊还,只要在一个户口本上就可以的,具体打电话问一下公积金中心12329
非常感谢您的回信,明白了,谢谢!
看了回复,搞明白了,谢谢。
2018-8-16 19: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