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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居委会协助证明家中老人年纪大腿脚不便,被粗鲁拒绝

2024-3-13 16:27:0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事情是这样的由于调阅档案需要本人前往,但家中老人已经80多腿脚不便,不适合奔波,我们和办事人员说明情况后要求我们去社区开一个老人不便出门的证明。本认为没什么问题,当我们来到园区娄葑街道下的东港新村家怡居委会却被粗鲁拒绝,一开始社区党委书记说因为不清楚情况但是我们户口都在本小区所以只能证明是居民,言语中透露出种种不乐意,后来想想板起脸又说这也不能开。我特别奇怪,家中老人是80岁以上的老年人,按照苏州市退休人员管理条例社区每半年应该走访一次,其次家中老人是退伍老兵属于两参人员,按照苏州民政部门的规定是重点优抚对象,社区怎么会不了解情况?然后我们像社区书记提出能否一起上门,也看一下老人家的意愿,社区书记更是当场脸就拉下来了,闹得不欢而散。
我想请有关部门回答一下问题:1.社区是否有协助居民办事的责任,如果没有,可以出具纸质文件敲章,那么我们可以接受
2.社区党委书记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委的书记,连社区优抚人员情况都不清楚,是不是犯了脱离群众的错误?社区党委作为一个党组织应该坚持党的领导,落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针,这样的书记是怎么通过上级部门考评的?党的两学一做教育落到实处了么?这样的书记是一个合格的党委书记么?这样的社区书记可以夯实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嘛?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向社区了解,相关证明不在社区盖章范围内,社区已当面向网友解释并告知。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娄葑街道
2017-9-13 17: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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