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锦鸿致远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计离职后,将公司公章和营业执照等物品和电脑、打印机等物品据为己有,构成非法侵占和盗窃,并私自交予第三人使用,造成公司贷款到期无法归还、员工工资无法按期发放、经营活动无法正常开展,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对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我们于2018年7月31日下午5点23分向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局湖东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接警后迟迟不予立案,造成公司现在无法正常运转,已经对社会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报警后,我们曾因登报所需,前往派出所要求开证明,派出所于2018年8月7日开出证明,附件如下,以证明我们的报警真实性,但是直到如今,仍未给出任何答复!我们多次去电去人询问,派出所接待人员推诿塞责,让我们去法院起诉,我们连公章都没有,怎么去立案起诉?,属于典型的不作为!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查,苏州锦鸿致远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一投资类公司,租住在乐嘉大厦。后因房东房屋被法院拍卖,公司无办公地点,遂让员工将公司办公用品带回员工家里保管。诉求人在诉求中提到的公司公章和营业执照等物品被公司员工张某据为己有,但因公司与张某间有纠纷,公司多次所要物品,张某未归还。目前,湖东派出所正联系员工张某,希望能帮助双方进行协商,但是目前未能联系到张某。
这个会计好好的就搞你们公司了吗?
你就不讲讲人家这么做的原因?
既然“据为己有”,又怎么“交予第三人使用”,何为“私自”,“第三人”又是谁?你又是谁?
公司一个会计离职,就把公司搞得无法正常运转。
这个公司的老板最好还是把公司关了,安安心心打工吧,做什么老板,害人害己!
2018-8-29 21:5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