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2015年4月在昆山印象花园买的房,年底要交房了,想问一下维修基金是125一平,还是原来的标准25一平?谢谢!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住建局答复如下:根据市政府“昆政办抄[2015]92号”《抄告单》、市住建局“昆住建[2016]18号”《关于明确商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事项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的文件规定:2016年1月5日前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的住宅小区、商业用房(含办公楼)、工业用房,仍按《关于调整昆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昆政办抄[2012]7号)文件执行。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每平方米分别按50元(开发企业)和25元(购房人)交存。但2016年1月5日之后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的住宅小区,不配备电梯的房屋按照每平方米75元(购房人)交存;配备电梯的房屋按照每平米125元(购房人)交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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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是在交房的时候交的,解释完毕。
2017-11-7 18: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