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相城区陆慕参加2017年中级会计报名审核,审核材料中缺少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被审核人员刁难,拒绝审核。现场很多报名考生,因同样问题被刁难。审核之前,我已经在苏州会计之窗官网,阅读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报名程序第四点,包含考生必须本人亲自携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本人理解为,有财政局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证明会计工作年限即可,以往也是如此。工作年限证明,对于有证的考生只是重复资料,并且考生信息表上面已经有工作单位公章。审核点工作人员拒不承认,我们都是上班人员,特地请事假来现场审核报名。请问一下苏州财政局,如何理解会计工作的年限证明,是增加考生负担,还是响应政府号召减负。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会计工作的年限证明是2017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必须携带的证明材料之一,详见苏州会计之窗《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中第一大点“中级资格考试报名”中的第2点“报名具体事项”中“报名程序”的第4、第5点,其中第4点提到:“考生必须本人亲自携带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等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考试资格审核。”以及第5点:“考生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证明需由所在单位盖章,否则不予受理。”会计从业资格证在今年的报考中作为辅助证明材料,不能代替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我们在审核工作的现场也建议遇到此问题的考生补全证明材料后继续进行现场审核。特此说明。
相城区财政局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日
2017-3-29 20:4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