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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君毅特大金融诈骗案上千家庭受害,请公安回复受害人疑问

2018-7-13 2:07:53发布56次查看
2015年11月27日汉寿君毅特大金融诈骗案发生后,直接受害人300多人,间接受害家庭1000多家,被骗财产3000多万元,,时至今日,在案件侦破阶段,发生的一些事情让我们感到义愤填膺,下面就我们的疑问提交汉寿公安作答:
关于骗子公司经营门面的查封及房东的连带刑事责任问题
骗子公司经营场所系租赁房东在锦阳丰瑞的临街门面,在2014年签订租赁合同之时,房东确实不知情。但在今年8月(具体时间以公安调查为准),颜俊在门面费都交不出的情况下,房东应知公司是一个假大空的公司,不仅不去报案,或收回其门面,反而包庇纵容颜俊的诈骗行为,且将门面的租金折成其投资的本金,客观上起到了助纣为虐,为虎作伥的作用。如果房东能及时报警,骗子早一天停止其行骗,汉寿的损失就能减少一部分,特别是后来被骗的群众。一方面为侦破案件需要,公安应对骗子公司的经营场所(包括内部的办公设施)予以查封扣押;另一方面,门面装修及办公设备是好几百万,这都是被骗群众的血汗钱,不应被房东窍为己有,从毛坯房到装修豪华的门面,房东的固定资产已增值,但其增值部分是被骗群众的血汗钱,应予以追缴。且按照刑法的有关条款,房东在明知和应知的情况下,为颜俊实施金融诈骗提供经营场所,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现房东已收取2016年房租28万元,得利息8000元,低价变卖用我们的血汗钱添置的价值上百万元的办公设备20多万元,其门面从几间毛坏房变成了装修几百万元的豪华门面,现又高价出租。这些都是我们的血汗钱,房东借特大金融诈骗案发我们的灾难财。我们多次恳请汉寿公安查封门面,看押房东,但公安说房东这个在此案中赚了几百万元的是受害者,予以保护。据说该门面是公安人购买出租赚钱,汉寿公安就是这样借特大金融诈骗案发我们的灾难财。
因受害人被颜俊这个千刀万剐的骗子所骗,又急又气的心情下对汉寿公安的办案产生了质疑,误会了公安人员特致歉并表谢意。汉寿公安在案发后立即对骗子公司的门面查封,是房东私自拆封二是房东的姓名与某公安的家人同名,因而产生误会,汉寿公安在案发后一直积极办案,辛苦了,向人民警察致敬!
2015-12-09 15: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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