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我1980年进盛泽电镀厂工作,1980年至1984年从事抛光工作,(已认定特殊工种)。1984年至1995年从事锅炉工作,为镀镍车间镀镍缸内有毒有害电镀溶液加温。我们每天早上4点上班去车间打开镀镍缸阀门开始加温、测温,6点半车间工人上班就可以工作了。另外包括车间管道、气阀、镀镍缸内的加温管等的维修调换全部由我们锅炉工负责的。如有虚假负法律责任。至1995年工厂倒闭并入新亚集团,几年后我档案由新亚国贸转交社会保障部门。由于新亚国贸不清楚电镀厂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性质,没有为我们锅炉工申报有毒有害特殊工种,导致社会保障部门以电镀厂锅炉工不是特殊工种而不能提前退休。而我们盛泽华生厂,二纺机厂锅炉工,作为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了。电镀厂作为有毒有害工厂,我们锅炉工每天去车间接触有毒有害工作不能提前。能否有什么䃼救措施能帮助我们。谢谢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特殊工种按经原劳动部核定或备案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经核实,原吴江电镀厂备案的特殊工种有配料工、炼胶工、硫化工、电镀(抛光、酸洗),均为有毒有害工种,不包括锅炉工。根据您对自身工作经历的描述,您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不满8年,不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谢谢您的关注!
我想询问的是否有䃼救方法或措施。
(1999)8号文件?。因为电镀厂1995年倒闭并入新亚国贸,由于新亚国贸不清楚电镀厂工作流程和工作性质,所以没有为锅炉工申报特殊工种。我想询问的是否有䃼救方法或措施。
2018-3-7 13: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