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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泱誉面积增多请部门关注

2024-3-10 17:34:4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1、咨询住建部门,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进行的设计变更,导致预测面积变化的,是否需要在申请预售许可时,如实汇报并变更?    2、咨询住建部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是否在商品房销售前的设计变更就可不用告知消费者,并在设计变更之后仍然沿用设计变更前对开发商更有利的数据,进行宣传和销售?    3、咨询住建部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关于面积误差的规定,保护的是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因为实际施工过程中造成的误差,还是说开发商可以利用3%的误差,在明知道公摊面积增加了的情况下,刻意隐瞒事实,达到获利的目的?法律法规保护的到底是建筑误差还是人为的陷阱?    4.咨询住建部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有单独提到“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是否可以认为,设计变更造成的面积误差不适用于本条规定,设计变更应当告知消费者,由消费者和开发商协商做决定?    5.咨询市场监管部门,对于建发泱誉明明在卖房前已经变更了设计,公摊面积已经增加的情况下,隐瞒真实情况,仍然以设计变更前的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做宣传和签订合同,使得消费者错误判断房子的得房率和总价,以上行为是否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否可以认定合同无效,或者要求开发商合理赔偿。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根据诉求人反映的诉求内容:1-4项反映的诉求,不属于我局职能。关于第5项诉求反映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建议诉求人提供虚假宣传证据材料至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七分局,联系电话:0512-66150852。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泱誉雅苑项目(苏房预相城2017232号)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建筑面积为预测面积,实际交付及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实测面积,该项目房产测绘由苏州市住建局房产测绘队测算,其计算标准可向市住建局房产测绘队咨询。合同面积与交付使用的实测面积所产生的误差,其差异的处理方式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有具体条款。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误差比在±3%(包括±3%)以内的,可按该商品房每平方米单价计算多退少补。相城区住建局二零一九年一月六日
您好,根据诉求人反映的诉求内容:1-4项反映的诉求,不属于我局职能。关于第5项诉求反映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建议诉求人提供虚假宣传证据材料至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七分局,联系电话:0512-66150852。 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您好,泱誉雅苑项目(苏房预相城2017232号)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建筑面积为预测面积,实际交付及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实测面积,该项目房产测绘由苏州市住建局房产测绘队测算,其计算标准可向市住建局房产测绘队咨询。合同面积与交付使用的实测面积所产生的误差,其差异的处理方式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有具体条款。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误差比在±3%(包括±3%)以内的,可按该商品房每平方米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相城区住建局 二零一九年一月六日

2019-1-3 11: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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