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2016年2月18日9时,本人过年驾驶自己的车牌为粤s600lt的小车从老家江西回广东东莞,途径平汝高速醴陵服务器,因我的车快没有汽油了,想要寻找加油站加油。我开车到平汝高速醴陵段时,看到平汝高速醴陵服务区(又名:瓷城服务器)有加油站标牌提示,于是我往服务区驶去。但我的车开入通往服务区的匝道后,发现服务区入口处被交警的雪糕筒(路障)挡住去路,原来是因为服务区没没有开通,但并没有任何标牌提示。当时一辆警车停在服务区入口处拍摄,一醴陵交警大队辅警将我的车拍下,说我的车违章了。我跟他理论,说我只是来加油,服务区没开通,我加不到油,那我便立即开走。当即我便将车开走了。2016年2月26日,我收到了违章的通知,扣6分,罚200元,说我的车在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
投诉内容:1、当时只有一个辅警拿着摄录机拍摄,没有民警在场,更没有两个民警在场,试问辅警有执法权吗?2、我的车是被迫停在服务区的入口匝道边,而且是因为服务区未开通道路被交警封堵导致的被迫性停车,而且在我的车前面还有一辆白色的卡罗拉停着,挡住了我的视线和去路,我发现服务区未开通后便立即将车开走了,这样也是停在应急车道?如果按照交警的这种处罚决定,我当时怎么选择才是正确的?将堵在我前面的卡罗拉撞开?将路障撞开,强行驶入服务区?这样才能避免处罚?这是典型的乱罚分乱扣款行为。是辅警不懂交通法规导致的结果。
处理过程:我电话联系过处罚的公安部门,也就是醴陵大队,大队承认我不是停在紧急车道,说录入系统错误,说我还是存在违停行为,还是要处罚。但我说我是因为汽车没有了,要驶入服务区加油,服务区因为没开通导致我被迫性停在了匝道边,无法驶入服务区,如果这种被迫性停车也要处罚的话,那就没有任何道理存在了。但醴陵大队说无权对他们已经做出的处罚进行撤销和修改。这些我都有电话录音的。而当时我停车的照片和录像,任何一个交警部门都可以查询到。我以上所述都是事实,绝无半个字诬告,否则可以追究我的法律责任。
醴陵大队称已将对我处罚撤销。
2016-02-29 19: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