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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求助二手房产证办理中遇到的问题

2024-3-10 5:27:3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事情原委: 我们于8月21日买卖双方签字,我们交了契税,办理了过户手续。 于一天后接到中介人员的电话,声称我们贷款合同有问题,要我们过去一趟,和房东协商个税问题(在签订的三方居间合同中未说明是否满五唯一,明确规定所有过户税、费由我们承担),因为满五唯一,我们省下了1%的个税。房东主张这笔钱应该是他们的;我觉得我们按合同办事,有税则交,无税则省免。所以这完全是个无理要求,未予答应。 8月23日,我们通过寒山闻钟询问了产证办理进度,方才得知:因为贷款合同欠缺一个银行的章,让中介拿回去补章,中介一方面对我们说贷款合同有问题,让我们约谈房东,一方面对办证中心说买卖双方有纠纷,不能提交合同。我们一再要求中介提交合同,他却说现在的问题是有纠纷,必须要我们和房东协商,不然不会提交。
房东和我们通过电话,我们表示出于感谢可以给10000,房东拒绝,还是要我们一分不少交给他们这笔钱。我们委屈愤怒,期望和气交房,都作了让步,他们却还坚持这无理要求。
我想咨询相关部门:
已经签字备案的合同,只因为缺个银行章就可拖着不过户吗?中介作为居间方,可以拿着我们的材料一直要求我们和去房东谈所胃的纠纷吗(我们认为根本不存在纠纷,这是他们的一面之词,我们一直按合同办事)?已经提交的材料为什么没有通知我们本人就被拿走了,拿走了以后故意拖延不还,并且说是因为纠纷?中介的这种做法难道不违规?办证中心是否有权有责任要求中介方交还材料?我们到底该如何处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二手房买卖,应该找有资质、信誉好的公司为你们双方签订房屋买卖正式合同,并约定好房屋买卖的相应条款,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交易过程中,如果有单方面违约,可以追究责任,经济赔偿。关于房产中介公司,是否存在违规非法经营,请网友提供正式合同、证据(收款凭证)资料等,到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举报,姑苏区:65216435;12345。如果存在乱收费,请提供证据,直接向区物价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58。商品房买卖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范畴,请买卖双方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依法应当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2018-8-28 11: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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