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辛庄洞港泾顾家里农村家中临河有一间房屋,拥有土地使用证,建造证,完全合法并且整洁干净,没有出租,完全没有安全隐患,只是由于水利排驳岸有影响,辛庄镇政府竟以有安全隐患为由要求强制拆除。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守法公民,政府建设需要拆除我没有异议,我们会自行拆除超出政府红线面积外的建筑搭建等,但在产证面积以内合法的房屋竟然要在没有任何商量、没有谈赔偿的情况下拆除,辛庄镇政府没有一点公道,政府还说拆错了可以上诉打官司赔偿,这是对人民赤裸裸的伤害。辛庄镇政府明知违法还要强拆,希望给守法的公民一个合理的说法,希望常熟市能为百姓主持公道。请不要辛庄镇回复。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highflyone”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辛庄镇核查,现答复如下:目前辛庄镇洞港泾村结合苏州市“331”专项行动和常熟市“两个彻底”专项整治工作,正在对辖区内沿路沿线沿河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您小屋所处在洞泾河河边,阻碍了消防通道畅通,造成了安全隐患。经核实,该小屋是您与邻居调换后再拆除重建的,重建时没有相关批建手续,故在拆除范围,望您谅解。感谢您的关注。
做好证据啊!
政府工作人员认为有争议的,群众举报多的,就是会被拆,没有什么可闹的,房屋主体之外的辅房是存在争议的,没有什么可说的
弄不好哉。还说消防隐患的房屋。围墙也有消防隐患?
有关系的都不会拆,没关系的拆拆拆
就是这样,可悲
又虎头蛇尾了,先拆的总归倒霉的
政府知法犯法,这样则么能管里百姓
“highflyone”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辛庄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目前辛庄镇洞港泾村结合苏州市“331”专项行动和常熟市“两个彻底”专项整治工作,正在对辖区内沿路沿线沿河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您小屋所处在洞泾河河边,阻碍了消防通道畅通,造成了安全隐患。经核实,该小屋是您与邻居调换后再拆除重建的,重建时没有相关批建手续,故在拆除范围,望您谅解。
感谢您的关注。
2018-7-12 21: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