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在外省参保了,还需要在宁远购买农村医保吗?请给予回复!
关于《在外省参保了,是否还要在宁远购买医疗保险》一帖的回复
“日月潭”网友:
你于2017年10月26日在红网所发的《在外省参保了,是否还要在宁远购买医疗保险》一帖已获悉。医疗保险是惠民利民政策,都是自愿参保,根据永人社函【2017】92号文件规定:属于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外市长期在永居住人员在居住地)所属村、社区参保缴费。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标准为150元/人,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标准为180元/人。如果在外省已购买了医疗保险的,在家就不需要再买了。在校学生统一在户籍所在地的村或社区购买,学校不再收缴医疗保险费。感谢你对我县医保工作的关注。
宁远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1日
2017-10-26 07: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