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瞄到英雄神采 于 2018-6-13 14:12 编辑
投诉相城区住建局对欧风丽苑物业招标两套标准!尊敬的苏州市纪委:
我是相城区欧风丽苑一期业主,首先请允许我上图展示一下当前长禾物业在我们小区的不作为导致小区脏乱差的现象:线路凌乱,易引发火灾,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破损的消防栓;国家331行动开展以来,小区里乱摆放现象依旧,物业没有清理等等,类似的现象不一而足。于是大家齐心协力于2017年11月19日成立了业委会,进行了跑楼签字,希望重新招标物业。业委会所有的步骤都是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的,签字,公示,所有的步骤都完成了,为什么我们还是不可以进行招标物业?跑楼过程中相关部门对业委会的故意为难群众看在眼里1、刚开始跑楼时按照国家要求有面积过半和住户率过半签字即可,完成之后相城区住建局物业科又提高要求,不仅仅要求面积过半,而是要面积达到十万平,那是把二期新建未开盘没人住的面积也算进去了呀!好,群众们二话不说继续努力跑楼签字,千难万难终究克服,物业也开始跑楼签字,希望大家同意长禾继续服务,但为啥物业签字只需要50%的人同意即可?2、业委会成立的法定时间是2017年11月19日,备案手续完成是12月18日,而长禾物业中标公告是在12月20号。按照法律规定,此物业中标没有通过业委会的同意,属于非法入驻,相城区住建局物业科这位领导为何总是强调要求业委会要和长禾物业签合同?相城区住建局物业科科长为何总是阻挠群众招投标物业的请求?国务院在2018年3月18日修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商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而事实却是:长禾是属于开发商荣盛的物业,相城区住建局物业科的这位领导要求我们跟开发商的物业签合同,这不是违背了国务院的最新规定吗?3、长禾物业无视城管开的整改处罚单,继续进行一期和二期之间的违章建筑建设,竟然嚣张的撕毁整改处罚单是谁给你们的胆,谁给你们撑的腰?
总结如下:相城区住建局物业科行政不作为,有意偏袒同样不作为的物业,故意阻挠群众合理合法的招投标物业的诉求,请求苏州市纪委调查相城区住建局物业科有无违法乱纪的情况。,还群众一个公道。
注:1-30栋指欧风丽苑一期,30栋以上指欧风丽苑二期。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业主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一、根据《苏州市物业服务项目承接和退管指导意见》第二十九条规定,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全部建立或增补前,业主委员会不得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服务管理。欧风丽苑小区分一、二期开发建设,一期已成立业主委员会,二期尚未增补,按照规定需要二期业委会增补后通过征求全体业主“双过半”同意,才可以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二、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前期物业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欧风丽苑一期、二期为分期开发的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应当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在欧风丽苑一期由长禾物业管理的前提下,市住建局组织欧风丽苑二期定向招标由长禾物业中标,具体可咨询市住建局。三、关于违章建筑,建议业主可向城管部门具体反映解决。相城区住建局
为什么看不到我的帖子
业主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一、根据《苏州市物业服务项目承接和退管指导意见》第二十九条规定,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全部建立或增补前,业主委员会不得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服务管理。欧风丽苑小区分一、二期开发建设,一期已成立业主委员会,二期尚未增补,按照规定需要二期业委会增补后通过征求全体业主“双过半”同意,才可以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二、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前期物业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欧风丽苑一期、二期为分期开发的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应当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在欧风丽苑一期由长禾物业管理的前提下,市住建局组织欧风丽苑二期定向招标由长禾物业中标,具体可咨询市住建局。三、关于违章建筑,建议业主可向城管部门具体反映解决。
相城区住建局
2018-6-13 14: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