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专项行动中提出"决不允许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公共区域停放及充电".
家里的电动车现在都是放在楼下公共区域停放,之前有次充电时,充电器就被物业给拔掉并收走了.
后来去物业问过,并未告知是谁收走了充电器.
现在物业巡查时只要发现从楼上接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 就拔掉充电器. 难道停放在室外充电也不允许吗?
不是每家都有汽车的! 如果不让在室外公共区域充电, 能在哪里能充电?
作为一个老小区,外来人口多,配套不完善,物业要想办法处理问题,而不是收走充电器,拔充电器.如果是晚上充电更有安全隐患.
枫津新村都有公共电动车车库(可以充电),专人管理.枫舟苑此次的整改中为什么没有考虑到这点?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目前苏州全市上下都在开展“331”专项整治工作,其中包括整治楼道内、房前屋后等私拉乱接给电瓶车充电现象。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物业和社区已在小区改造规划时设定好安装充电桩的位置,待充电桩安装到位后就能在规定的地点进行充电停放电瓶车。经了解,根据“331”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物业24小时安排人员巡视,私拉乱接现象管控较好(上级也不定期对该现象进行巡查),小区业主及租住人员也都很配合我们的工作,都将电瓶车放在自行车库内或在工作的单位内充好电,避免在小区内私拉乱接现象而造成的不安全隐患。在此,我们也希望投拆人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高新区枫桥街道】
2018-10-16 16: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