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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合同吴中万达

2024-3-8 15:49:1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1.之前说的大窗户,结果拿房的时候窗户少一半,影响通风
2.同样的朝西方向,而且楼层还比自己好,别人去年五月份买的才一万二均价,我去年四月份早买的反而要一万四,还多贴了七万块钱。
3.交了四万块的团购费,也没有显示在购房合同里面,导致购房合同均价变成1.2万多。这是阴阳合同,变相加价逃税吗?
4.公摊面积太大,合同上买的是41.78的面积,显示建筑套内面积是28多,结果量房的时候只有24多,少了将近四个平方,这样算得房率只有59%
5.入伙通知书给我的时候,开发商还让我补0.01平方的差价,说现在购房面积变成41.79。这样合理吗?
6.每户不动产收费550,产权代办费600,他项权证550,这样合理吗?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经查,该项目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相关楼幢已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2、价格问题,建议向物价部门咨询。3、针对团购活动问题,经向开发公司核实,其反馈该事项是指2017年销售时团购房源4万抵6万的优惠活动。当时已告知客户团购活动可自愿参加且团购服务费不计入选购房屋的购房款。4、关于面积问题,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标的物)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该商品房建筑面积为已经房屋所在地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测绘机构测绘的预测面积。在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均以房屋所在地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部分(面积和高度误差的处理方式)第八条(房屋面积差异处理方式),实测面积与第二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根据第四条按照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计价的约定,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误差比在±3%(包括±3%)以内的,按该商品房每平方米单价(按标准层、阁楼、跃层、其他不同部位单价计)计算多退少补。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买受人有权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十五日内单方面书面通知出卖人解除本合同。5、关于产证办理相关收费,请查阅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九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补充约定),已包含相关约定。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你买的公寓有燃气吗,是复式的吗?物业费多少?交房交的精装修吗?
啥都没有,宣传的是公寓,结果拿房的时候才知道房屋性质是办公,不能住人。坑死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
政府请为民做主,而不是一直互相推脱
这么坑!辛亏没买
去年签完合同,货款还没办,回家细看合同发现性质为写字楼,就打吴中住建局进行投诉,吴中住建局说归土地局管,又打土地局电话,土地局告诉我只要是写字楼就不可以住人,说万达晶座在他们那登记的确实是写字楼,我说可他当公寓在宣传卖,售楼处附近到处是广告,你们应该调查,土地局说既然你反映这问题,我们肯定会查,(现在通话录音还在),结果一年多过去了,吴中区土地局依旧没消息,万达晶座更疯狂到让业主签完房屋改造协议才能收房,且房屋改造协议内容就是改造造成一切后果由业主承担,因吴中政府部门没响应,业主被迫联合违权,
如果没有一个满意的答复,就一层层往上反映,直到解决为止。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经查,该项目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相关楼幢已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2、价格问题,建议向物价部门咨询。3、针对团购活动问题,经向开发公司核实,其反馈该事项是指2017年销售时团购房源4万抵6万的优惠活动。当时已告知客户团购活动可自愿参加且团购服务费不计入选购房屋的购房款。4、关于面积问题,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标的物)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该商品房建筑面积为已经房屋所在地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测绘机构测绘的预测面积。在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均以房屋所在地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部分(面积和高度误差的处理方式)第八条(房屋面积差异处理方式),实测面积与第二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根据第四条按照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计价的约定,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误差比在±3%(包括±3%)以内的,按该商品房每平方米单价(按标准层、阁楼、跃层、其他不同部位单价计)计算多退少补。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买受人有权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十五日内单方面书面通知出卖人解除本合同。5、关于产证办理相关收费,请查阅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九条(关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补充约定),已包含相关约定。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8-11-4 2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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