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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金庭镇南徐村村民翻建三层楼是否违法国家国法?

2024-3-8 12:48:3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金庭镇南徐村村民徐**(音同字不同,其妻钟**)家在建第三层楼房,国家规定只允许造两层,他们的行为是是否违反国法?各级相关部门领导是否有连带责任?请给与解惑!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据了解,南徐村村民徐生兴家进行房屋翻建房,是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并办理了合法的审批手续而进行的建房。根据金庭镇建房实际情况,在取得四邻签字同意后,房屋檐口高度可以适当放宽到二层半。 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参与! 吴中区金庭镇
2017-7-27 09: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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