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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园区交警大队某女警官

2024-3-7 21:57:2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2017年10月15日下午约17时,本人驾驶小车途径星湖街松江路口由南向北行驶时与同向行驶在我右边车道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擦。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星湖街松江路口由南向北方向机动车禁左转,从红灯之前开始到过红灯结束,我车一直行驶在由南向北的最左边车道上,而且在由南向北过路口过程中,只有我行驶的这条道(由南往北的最左边车道)右侧是有划线的,右边就是后来发生碰擦的那辆车,在过红灯过程中,对方车辆碰擦我的右后轮方向,我车辆当时明显晃动。因为路口车多,而且因为施工,我右边的车道突然变窄,恐怕发生其他意外,就没有立即停下来,而是等到再行驶十多米之后过红灯再停。对方车辆也停下来了。之后,我与对方车辆当事人都认为自己没责任,然后打110报警。警察赶到现场之后,没问太多细节,没有查看现场情形,直接扣行驶证,让工作日上班时间去园区交警大队处理事故。周二(10月17日)下午,去处理过程中,因为对方在我后边行驶,而且对方车辆有行车记录仪,交警看了对方提供的行车录像后,认为我的车辆向右发生变道,而判定我有责任(判对方没注意避让,双方同等责任)。而实际上我车一直未离开自己的车道,我车辆右偏的原因是车道本身就是向右偏的,我如果不按照车道方向右偏,就会越过黄线,行驶到由北往南的车道上去。录像中能看出在发生碰擦前和碰擦后,我一直行驶在自己的车道上(最左边车道)。我左边是黄线,右边有白虚线。但是那位处理的警官很坚持,说她知道情况。面对这种情况,我是不认可的,但是我也没办法。我想处理事故最重要的是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同时也该了解事故发生地的路况吧,当时的场景是过红灯过程中,只有我行驶的车道右边是有白色虚线的,再往右边都没有线,也就是几股车道合并了吧(?),我一直行驶在自己的车道上,怎么能因为车道本身右偏而说成是我向右变道呢?从对方提供的过红灯完整录像中也完全可以看出来呀。问:1.这种事故处理决定是怎么做出来的?2.该警官作出决定后,我思量再三,做出妥协,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不走保险程序,自己处理自己的车辆。但是警官以我没提供交强险保险单为由,再次扣留我行驶证,既然我们自行处理,不走保险,不知道提交保单的这个决定是否合法?实际上在10月15日发生事故当天,去现场的交警通过我的电话和保险公司,已经查询到我的保单,并且将保单号都打在事故待处理的凭条上了,当时还给我一份,我自己很清楚交警部门掌握我的保险信息。我把这个情况向处理事故的女警官也说明了,但是她不认可,说是我没有保险单。交警扣留行驶证的行为有无程序问题呢?去现场的警官扣留行驶证时是走了程序的,我签过字,而且给我单据。到了交警大队那位女警官扣证,怎么说扣证就扣证,就没有其他的手续了?万一这位警官把我的行驶证弄丢了,她又不承认扣我证,我怎么办?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收到来信后,重新查看了现场,同时也多次观看行车记录仪,希望能尽可能的还原事故真相,结合现有证据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并无不当之处,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因为来信人前来交警部门处理事故并未携带交强险保单,大队无法与保险公司系统联网,进而要求来信人携带好交强险保单,即可发还来信人证件,希望来信人理解。
1.事实认定我是不认可的,我敢发誓,当时的情况肯定我没变道。是因为右边的车道突然变窄也看不出我变道,事实是车道本身向右偏了,我车才向右行驶,而不是变道。从对方的行车记录仪也看不出我出了自己的车道。这绝对是错案。但是你们这么判了,我也没办法,自认倒霉,没想怎么着。希望交警看清现场,少犯错。 2.既然我们自己私了,不走保险,何谈与保险公司联网?再说了,10月15日现场警察已经把我的保单号打印出来了,怎么说没有联网,怎么会没有保单号? 3.把驾照扣留不给相关书面证明,这怎么也说不过去吧!
行车记录仪是对方提供的,也是在对方电脑上看的,对方走之前,没见到你们复制下来,你们还有记录?

2017-10-21 08: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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