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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

2024-3-7 16:28:0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咨询园区公积金中心:我们于2018年1月2日在吴中区买入改善型住房一套,主要以我女儿名义购买,同时我也为房产共同所有人及共同还款人,2019年10月我将退休,请问此情况我如何提取我园区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时需携带的证件资料等内容,特咨询请园区公积金中心!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参加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乙类参保人员,在全国范围内(除港澳台)购房时,可按规定动用园区公积金相应账户存储额申请购房一次性提取。申请购房一次性提取材料及办理地点您可登录中心网站https://www.sipspf.org.cn/publish/main/19/index.html(购房一次性提取流程)查看。如您有其它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您也可登录中心网站(网址为:www.sipspf.org.cn)在线咨询或拨打中心热线电话咨询:0512-62888222。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心微信: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感谢您对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退休了直接可以领取,应该到时候直接去窗口办理就好了,退休应该有证明,带好就可以去办了

2018-1-12 09: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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