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常熟金龙湖畔现代城的业主,现反应在117 2单元29楼以上楼层有群租淘宝店每晚要扰民,给小区居民带来了不安全,得不到好的休息,请有关部门过来处理这种无证无照的群租淘宝店进行取缔,还我们一个安全安静的居住场所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四哥偷闲人生”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核查,现答复如下:
1.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结合淘宝店的实际情况和上述法规,可不办理营业执照。
2.经辖区派出所实地查看,湖畔现代城117幢2单元29楼以上,仅有一家3204室为个体淘宝店,该处住有夫妻二人,系自购房屋,从事淘宝生意,无群租问题。辖区所已告知当事人注意不得扰民。
感谢您的关注。
2017-9-10 21: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