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3月30日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为什么作为政府公立医院的隆回县中医院还是三个月产假,其他公立医院都是158天了,这属于侵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政府公立医院知法犯法。希望有关领导给予重视。
关于网友投诉我院“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调整产假假期”一帖的回复
隆回红网《百姓呼声》栏目:
4月26日上午11时,我院获悉在贵栏目出现“隆回县中医医院知法犯法,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一文,医院当即核查全院女职工休产假情况,现回复如下:
我院现有医护人员485人(其中女职工320人),35岁以下女医护人员185人(含临聘女职工100人)。自国家二孩政策实施以来,2016年起,我院每年有60名左右的女医护人员休产假,造成医院临床、护理、检验、收费等女性为主体的岗位人员严重短缺。
我院为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区域差、底子薄,受编制制约,人才难以引进成为制约发展我院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我院通过招聘合同工的方式填补医护人员的不足,临聘人员达110余人。因医院负担重,产假假期内难以再招医护人员顶替其空缺岗位。
根据(湘卫法制发【2016】4号)文件精神,符合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产假期限应达到158天,鉴于我院实际情况,医院参照其他医疗单位的做法,临时决定对本院女职工休产假时间进行调整,以应对过渡期内人员短缺的难题,将产假时间由2016年1月1日前的158天调整到现在的90天。也请我院女同胞包容理解,同时也感谢该网友对我院人事劳动纪律的监督,我院将秉承实事求是的态度更好的调节医院女职工产假休假期限。
隆回县中医医院
2018年4月27日
隆回县中医院不回复还好,一回复正好自己印证了知法犯法,明知上有《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有湘卫法制发【2016】4号,却公然违反上面法律法规,还打着所谓人手不足的旗号,请问你所参照的医院是哪家公立医院?别人隆回县人民医院都是158天的产假,试问中医院会比人民医院更忙?!公立医院理应带头守法护法,隆回县中医院却知法犯法,如果每个人犯法后都找个借口就了事的话,不知道这个社会会怎样?!请相关领导能如实解决问题,而不是敷衍了事,希望隆回县中医院能带头知法守法,让隆回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唉,早耳闻中医院态度差,原来是内部职工权益得不到保障心生怨气,内部人的权益都得不到保障,更不用说我们老百姓了……
这位网友说的没错,这医院就是知法犯法,医院答复等于没说,请大家也多关注下三阁司镇优先村乱收费问题,希望中央巡视组能多多查处,苍蝇老虎一起打!
看到隆回县中医院对于上面文章的回复实为气愤,对于回复的临时调整为三个月,现在已是2018年,这还是临时调整?既然是临时,难道就没有个期限,长期调整下去?隆回县中医院领导对于本院女职工产假已非法压缩为三个月,还对其哺乳期进行压榨(三个月产假后直接到晚夜班)估计也只有贵医院能做出这样的决定,作为医院的领导做出这样的决议实为惊讶,不知道作为过来人的你们是怎么想的!将心比心!
看到隆回县中医院对于上面文章的回复实为气愤,对于回复的临时调整为三个月,现在已是2018年,这还是临时调整?既然是临时,难道就没有个期限,长期调整下去?隆回县中医院领导对于本院女职工产假已非法压缩为三个月,还对其哺乳期进行压榨(三个月产假后直接到晚夜班)估计也只有贵医院能做出这样的决定,作为医院的领导做出这样的决议实为惊讶,不知道作为过来人的你们是怎么想的!将心比心!
2018-04-26 11: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