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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太湖新城八坼姜阿港拆迁

2024-3-5 16:21:1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批复5个人,没有具体名字。因子女众多,我父亲是大儿子,90年左右分户改建,宅基地房产证为我父亲的名字,宅基地房产证一百九十几个平方,按照政策“拆一赔一”,只有我爸40个平方,我妈作为新政户口40个平方,勉强核定80个平方,从派出所调到资料,我妈和我都在88年人口普查档案里,户主是我爷爷,户口地址在村上。接近200个平方的宅基地房产证拆迁核定结果只有80个平方,宅基地房产证作为国家部门发的证件竟然没有用,要依据吴江地方政策,请苏州相关部门解答一下,不要私信,吴江属于苏州的区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太湖新城动迁办确认,汤华村20组姜**户房屋2018年涉及苏同黎公路东、八金公路北区域三优三保征地动迁项目拆迁,该户楼房面积205.2平方米,平房16.36平方米。经查,该户房屋1986年审批,原审批人员5人:姜明*(户主)、周阿*(妻子)、姜春*(长子)、姜仁*(次子)、姜仁*(三子)。1989年姜明*、周阿*、姜仁*另建房屋,1992年姜仁*农迁农至川心港村,原批建人员中剩余姜春*一人。经国土、建管、动迁等部门联合会审,该户按原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新增农业户籍人员(40平方米/人)核定安置基准面积80平方米,安置人员:姜春*(户主)、金菊*(妻子、新增)。谢谢您的关注!
属于吴江区的,不可能苏州市区便民回答你的。你还是上报中纪委。
什么意思,不是按照产证面积赔吗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件我们已关注,请方便的时候后台私信下您的具体地址或者联系电话,以便部门核实后回复。
如何上报中纪委呢?在寒山闻钟上吗
吴江太湖新城的拆迁政策是国家部门发的宅基地房产证是没有用的,不知道你们那的如何
完全绕开宅基地房产证,错发在吴江区,还是由吴江区回答了。请核对好批复和宅基地房产证信息,户口信息再来回复
房子的赔款款是按照建筑物面积的。 但是安置面积是按照人头的,毕竟其他几个人头其他地方还有地的。 如果出去的几个人其他地方没地,那就想办法迁回来。
我是你隔壁村的,还没拆迁,不知道以后怎么算,我知道南参拆迁就是看房产证面积,或者户口人数,二选一

2018-10-24 21: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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