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与老公一起去苏州市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摊还,因为他们周六周日不上班,所以两个人特意请了半天假大老远跑去办理,结果说到结婚证,我说有扫描件打印的,柜台说不行不予受理,找业务科领导去。我说来之前我也打了好几次电话,确认要带什么东西,你们也没说要结婚证原件啊,说了老半天还是不予办理。没话说,后来想想我们办摊还或者取公积金,你们也没给我们出一分钱,为什么我们拿自己的钱还贷款,你们还诸多阻拦。说我拿的扫描件不是结婚证,人家拿了结婚证你就能证实真假了么?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设置网上查询功能呢?因为一句不清楚的交代,市民就要跑断腿,误工费路费就得搭进去,政府所谓的高效公共服务在哪里?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antaling”网友,您好!首先,对您造成不便表示歉意。
其次,办理还贷委托提取签约,应提供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卡原件、银行借款合同原件、银行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原件。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原件或结婚证原件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具体内容可查看以下链接http://www.szgjj.gov.cn/szgjj/infodetail/?infoid=73ec72b2-5829-41f0-84c1-f78b8dc5be81&categorynum=008001002002。
最后,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9-7 17: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