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日报》11月7日登出一封致歉声明。致歉人张*明、付*玲是一家小吃摊主,因在自制凉皮中非法添加罂粟壳被处判刑罚,并要求向公众致歉。据悉,此案为苏州市首例食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事情源于去年夏天,两人在吴江区黎里镇北厍社区经营一家小吃摊。付*玲让丈夫张*明回老家安徽太和县买了罂粟壳带回苏州,然后放进拌凉皮熬制的汤料中。吴江区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联合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小吃摊上含有罂粟壳的汤汁1桶、销售给他人的凉皮2碗以及罂粟壳2袋。经查,两人从中非法获利600余元。随后,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根据两个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最后判处张*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付*玲有期徒刑七个月;均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同时,判令张*明、付*玲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吴江区人民检察院交付销售价款十倍赔偿金人民币六千元作为公益基金,在苏州市市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禁止被告人张修明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市食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陈**介绍,此案系苏州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案件的重要意义在于其所产生的警示作用。陈建民表示,在市食安办统筹协调下,进一步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食药监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在信息共享、线索互通、案件移送、联合侦办、技术支撑等方面的协作愈加顺畅。积极推动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食品药品“两法衔接”工作座谈会,持续推进检察机关驻食药监检察官办公室建设工作。
罂粟壳熬汤做凉皮 夫妻摊贩双双获刑2017-11-17 来源:姑苏晚报
本报讯(记者 邹* 通讯员 赵*)昨天,用罂粟壳熬汤售卖凉皮等食品的夫妻摊贩张宣、陈*被吴江法院依法判刑。
法院查明,张*、陈*夫妻在吴江区震泽镇卖凉皮时,用罂粟壳、花椒、茴香等作料熬制汤料,以此提高凉皮生意。今年6月的一天,经群众举报,公安民警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陈*的凉皮摊进行检查,发现汤料及凉皮中含有吗啡、可待因、罂粟碱等有毒有害成分,并在其租房内查获罂粟壳193克。经讯问,二人对各自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16日,吴江法院依法判处陈*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二千元;判处张宣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同时禁止张*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经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七)赔礼道歉… 的规定,
要求被告人交付销售价款十倍赔偿金以及在苏州市市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要以公诉机关提起诉讼为前提。关于张*、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因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未向我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故法院未判处二被告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同样是吴江发生的凉皮添加罂粟壳汤料案件,或者今后还会发生的其他案件,十倍赔偿金及市级媒体赔礼道歉的民事公益诉讼,是随机选择的吗?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情况,经吴江检察院确认,现将情况答复如下:1、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正式法律授权从今年3月开始。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正式授权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但检察机关是否能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政策尚不明确。2018年3月2日,“两高”联合下发了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检察机关可以针对食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在提起刑事公诉时,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即从今年3月起,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据。吴江检察院也是从今年3月开始依法履行该项职责。2、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一是当前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需要有前置程序和条件,即在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出起诉情况下,检察机关才能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且案件在法律有授权的领域内。二是要考量具体案情,即是否属于涉及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3、从市民反映的情况看,张、陈夫妻案件发生在去年,当时“两高”司法解释还没有出台,检察机关还未获得此领域的法律授权,故未办理,不存在随机选择问题。4、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但法定职责必须为。作为检察机关,我们将持续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不断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对符合提起条件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面履行好自身职责,也请网友多理解支持和关注。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2018-11-16 13: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