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如下2018年9月14日下午17点09分-10分之间。地点桐泾路劳动路交叉口自北向南行驶向右转弯被辅警拦下以未停车等待行人通过进行处罚。而最终开具罚单的为顾某*。罚单如下
本人要进行如下几点投诉和质疑
第一投诉选择性执法:理由如下当时本人为跟车,桐泾路劳动路口 在桐泾路上 右数第二车道是公交车道,所以如果是第二辆车的话交通繁忙期间根本无法看见从东向西的行人,第一辆车向前行驶自然以为人行道已经无行人。而选择跟车行驶,而执法人员不处罚第一辆车而处理了跟车的第二辆车就是我这辆车,也没处罚第三辆车就是跟着我的车。独独处罚我这辆。我感觉执法非常不公平有选择性执法嫌疑。证据如下:通过两张照片对比可发现此车未被拦下
第二质疑执法合理性:交通执法更大的是为了保证道路安全。以及道路通畅性。为什么质疑合理性。甚至有点质疑合法性:理由如下 从17点09分19秒我跟车后行驶上人行道发现有行人通过立刻减速以几乎停止的速度等待行人通过。其中有一个行人就是此时通过(途中画圈的为通过的人)。而老者选择停下不通过。17点09分22秒我此时继续行驶。根据道路安全法 规定人行横道有停止线的,行人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可以通行,没有的应停在停止线外。没有停止线的,应该与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当时我已经越过停止线理应可以继续通过。是老者自己选择停止而我应该有权利选择通过。后来我甚至已经看不见老者了。推测已经从我车后通过。这个是我合理性,合法性的质疑。证据如下。
第三质疑执法程序合法性有几点:第一执法人员只有一个 根据罚单可见执法人员只有一个程序不合法非常明显。简易程序中执法人员必须有两人以上。第二有一点质疑:拦车的是一个辅警(本人脸盲因为这些人都戴帽子戴眼镜穿黄马甲根本无法识别谁是谁。不能确认是否是最后写罚单人员)。根据辅助人员不得行政执法,可见辅警本非执法主体。而辅助人员只能在执法人员的带领下进行一些辅助工作。但是为什么该辅助人员在拦车的时候直接对我说“你在斑马线跟车未礼让那个老头,所以我请到那里停车” 然后向另一个人喊“就是这辆车”。从这个两句话中 我听出两个意思第一执法主体是这个辅助人员。因为从认定违章行为,到实际执法行为-让我靠边停车。都是此人指示。如果此人就是最后开具罚单的顾某某,那这个程序合法,但是此时可以认定顾某某的服装不合规(穿的马甲是辅助人员的马甲)。如果该辅助人员不是最后的顾某某那此时程序不合法,执法主体更是充满瑕疵。请问执法人员的工作只有一个么?那就是填写罚单么?证据如下图中画圈的人不知道是否顾某某
最后说一句交通执法权是人民给你们的。给你们是为了老百姓服务。而不是为了执法而执法。为了罚款而罚款。为了任务而罚款。为什么行政执法会有合理性原则这个大原则。这个原则赋予了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就是让你们执法更人性化的。我仅仅是跟车而已。根本没看见行人,看见的时候也礼让了。但是老人不过。我有什么办法。难道一直等着么?你们完全就是在套用法律为执法而执法。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辖区中队已调取现场交警的执法视频和路口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清楚地证明诉求人的车辆未礼让正在通过路口的行人,违法事实成立。此外,监控证明诉求人车辆的前后两辆机动车均没有未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执法视频可以证明当时开具处罚决定书的是顾姓的交警,该交警按照规定着装,规范执法。没有诉求人反映的程序不合法,执法主体更是充满瑕疵的现象。
这个路口右转弯几乎每个人都会被罚过!每天这个点回家都小心翼翼的!
没看见不能做为借口,毕竟经过路口规定是要观察的。老人不走这点是比较冤的,我遇到这种情况一般是挥手示意对方先过。
你没见到有行人,如果行人也没看到你就很有可能发生事故。看不清就慢一点看清了再走。
理论是理论。法条是法条。执法者死背法条就是会形成昆山龙哥之前的所有正当防卫几乎全部否定的结论。为什么行政执法会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两大原则。就是让执法者能够人性化合理化。现在执法者执法主体瑕疵不说(很多直接给辅警判定)不要说辅警了就是正式警察懂法律了解法律的也不多。不信叫他背一背罚单上几个条款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出来。现在更多的执法就是在生硬的套法条。回到我的事情。当时路面另一个人过我车头的时候左面老人我已经看不见了。难道探出头再叫老人从车后到我车前走一遍么。即使我因为视界问题没看见老人。我可以叫老人先走。我主要投诉内容也不是我违法不违法。我投诉执法不公而已。
这个路口经过的人基本都被罚过汽车电瓶车连走路都给罚过啊基本什么都能给你找个茬罚罚
不要搞错,反杀海鲜哥被判正当防卫也是严格按照法条而不是合理。
是么?天真的可爱的小杠精。算了。和你扯没意义。我违法不违法不是这次的主要议题。我投诉的标题都说了执法不公。第一辆车始作俑者不执法选择第二辆车执法。这个就是不公。如果第一辆执法。我立刻就知道有人了自然会停下等人通过。而不是跟车冲上人行道发现人然后我还主动停了。问题是老头不走。礼让行人还错了。这种判罚要判就判。但是我就是投诉执法不公。
我已经开车够稳妥了人行道有人总让人先走。一般都跟车。总不会错吧。但是还是被抓了。他们有抓的权利我有投诉的权利。执法不公程序不合法总是对的。至于违章争议我持保留意见。而且这个帖子不对的。我那么多照片就是不给恢复
呵呵,杠精?这论坛上说理不过的人往往都会来这么一手,你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至于公不公平,只要你违法违规了,被处罚就没问题。
明明违法违规了还到这里来质疑什么辅警执法资格啦,执法人员态度啦,为什么就抓我不抓别人啦……诸如此类,这才是杠精。
这种当托的我也见多了。我没时间和你辩论。这个是我最后一句。如果你是执法者本身。学几年行政法再当托。也许你学过但是建议你再复习下。体会下里面的几个大原则。细则也再学学。就不会习惯性的套法条了。再好好为人民服务。如果你不是我建议你少吃点。至于谁有理大家都看着。我也不想做无谓辩解。连我论点都没搞清楚就来辩我一般不喜欢辩。就这样了88。真没时间。只要执法者做好了我所说的自然没理由被人投诉。没做好就不要怕被投诉。至于水平高低需要时间去改进。如果没有我这种人永远无法提高。执法进步需要进步。而不是需要托。
呵呵,说来说去都是些空话,套话。说理不出就托啊、水军啊乱喷。能不能有点新意。
真觉得委屈,直接去行政复议,看看会不会给你撤销。
2018-9-14 21: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