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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重建超高,严重影响后面住户

2024-3-4 18:23:2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各位领导,你们好!
临湖镇湖桥村4组(老街铁塔西面)李某家民房重建,按照房屋重建规划,9.2米(不含地基)高度严重影响后面住户采光。
首先该房地基已经超过1.6米,且地基已经做了下沉式结构的地下室约2米2左右,加上(不含地基和屋顶)房屋高度9.2米,这样总高度已经近11米。最主要的是,该房与后面主房仅仅只有9米的间距。这样的间距,严重影响后面人家的通风采光。楼下1楼和2楼基本无阳光。按照资料,楼间距至少是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
我们已多次与村里反应情况,但是村里只是说对方是按村里规定的9.2米,没有超高。请问各位领导,原来对方房屋只有7.5米,现在在地基增加的情况下又增加楼高,是不是应该有必要和我们后面的住户以及其他邻居做一个告知和签一份同意书?虽然前后有一条5米的走道,但是后面住户是别墅,紧挨走道,场地也只有4米。这样特殊的情况,不应该需要签字吗?村里规定的9.2米,我想应该在不影响邻居采光的情况下定的高度。其他街道比如横泾也只能建7米8的高度。
李某家特殊的地势可以起1.6米的地基,这个就不需要签字?难道有特殊门路???楼高含地基 近11米,与后面住户间距仅仅只有9米,严重影响后面通风采光,难道也是正常?
以上实际情况请各位领导知悉并帮忙解决,感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该户建房目前未违反临湖镇农村建房规定。吴中区临湖镇
网友: 您好!该户建房目前未违反临湖镇农村建房规定。 吴中区临湖镇
请问各位领导 第一,农村房屋结构是否可以建造下沉式?如果可以,那我们胡桥村所有翻建房屋都可以建造了。 第二,前后房屋间距仅仅只有9米,而房屋高度又要达到近11米,这个难道不需要邻居签字同意? 第三,李某家后面一排别墅都是通过村里合法购买永久性租赁,16年购买时,李某家的老楼房才7米多,对后面住户的通风和采光是不影响的,所以才会按市场价购买。如果现在增加3米多的高度,后面别墅1到2楼几乎没有阳光,也不通风。这样的话,我们后面的住户也不会花大价钱去购买。人家购买那个别墅,图的就是采光和通风。 第四,在4月24日,我们通过村领导协调沟通,最后达成口头协议,即别墅水平往上8.2米开始整体往里缩近1.5米,缩进部分盖瓦,不作为阳光房或者其他用途,总高度不变。其实这样,对后面的通风和采光效果只是起到一点点作用。但是,我们也考虑邻里之间和睦相处,所以也做了退让。村领导拍板向我们后面两家住户保证,按照口头协议帮我们监督,让我们马上撤诉。就出于对领导的信任,所以当天就撤了12345便民投诉。但是就前天现场看到,李某家第三层(含地下室)目测已经高达8.4米,现在第四层的钢筋已经扎好(见图片),再继续往上造,根本没有按照4月24日的协议执行--8.2米缩进盖瓦。请问领导,我们的权利该如何保护?难道就因为我们不是本村人吗?我们都是讲素质讲文明,大吵大闹也不会,也相信湖胡桥村领导可以帮我们协调解决此事,万分感谢。 我们老人也是一辈子才买一套房,所有积蓄加上小辈和亲戚朋友东拼西凑一次性付清,湖桥环境也好,就是为了在湖桥那里养老的。没有阳光,不通风,和城里的商品房又有什么区别?
网友: 您好!该户建房目前未违反临湖镇农村建房规定。 吴中区临湖镇 领导,你好,如果他们的房屋结构和高度是按规定的,这样的话他们的利益是得到了,但是周围邻居的权益又在那里呢?我们该如何维权?
5月19日现场照片

2018-4-17 06: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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