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国家对于农民工欠薪问题都是非常的重视,并且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推出了不少的大动作,比如之前的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建筑工人开始实名制管理等。
但是,想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是紧靠实名制是很难解决问题的。
在最近,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又发布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通过之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指日可待,因为在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一次工资。
另外,那些三包四包的工程也不必在担心包工头一跑路,企业不认账的情况了,因为在第十四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向被派遣农民工支付工资的责任。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拖欠被派遣的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依法承担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所以,在这一份征求意见稿中,有许多的条例都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有一定的作用,而最受舆论关注的一条则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按日计息。
征求意见稿的第四十五条指出:未根据本条例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向农民工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和自拖欠之日起按日加付万分之五的利息。逾期不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及利息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按照拖欠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并对单位处拖欠金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位斯远的专家就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拖欠工资按日计息,虽然是一个较为明确和严厉的处罚措施,但是对于那些企业来说,只是不痛不痒的惩罚。
按现在计息标准看,日息万分之五的利息换算成年息为18%。以拖欠工人1万元一年为例,大概要支付的利息也就一两千元。
而在民间借贷中,根据民间借贷相关利息标准,年息36%内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更别说那些私下的高利贷了,都是隔几天利息翻一番。
这某种角度上也意味着,假如欠薪的责任主体,将欠款拿去做民间借贷,获利仍然高于拖欠工资按日加付万分之五的利息。因此,对那些只顾打自家的小算盘,习惯了拖欠挪用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来说,仅仅按日加付万分之五的利息,未必能形成足够的震慑。
鉴于此,或许可以对利息设弹性空间,万分之五是最低标准,上限则可对表民间借贷最高合法利率。
所以,各位农民工朋友,你赞同斯远专家的建议,把年息18%的利息提高到年息36%吗?
或者你有更好的意见的话,可以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进入首页左侧的“政策法规”,在“征求意见”栏目里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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