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容市政管理局便民服务员查看楼层
楼主您好!我们管理的道路临时泊车位是按照《苏州市城市道路机动车泊车管理办法》(苏府﹝2009﹞161号)规定,由市容市政管理部门组织市区道路停车管理所具体实施,符合资质的停车管理服务公司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经营服务权,收费标准和收费时段是根据《苏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意见》(苏府﹝2006﹞83号)有关规定执行,路边的停车公示牌由交通设施部门设置(实时调整)。此外,需要向您说明计时收费模式中实行预收20元停车费是经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市物价局专门对计时收费方案中的预收费和收费标准进行核准,因此20元预收款在物价部门都已经过备案,有据可查。后续我们会结合您反映的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讨论,逐步完善道路停车服务管理等规定。市民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沟通咨询,电话:6826**。感谢您对停车管理工作的关心与监督!
既然是符合资质的停车管理服务公司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经营服务权那么是否可以在相对应的停车指示p牌下公示相关收费的公司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客服电话等等。
毕竟车主停车付费是和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公司发生了业务往来。
车主如有疑问,还是第一时间联系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公司更为快捷有效。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便民服务员
楼主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需要向您说明停车公示牌是由交通设施厂和物价局相关部门按照规范模板联合监制。如需调整,应由相关部门研究讨论制定。市民提及的收费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电话等事宜,可致电68260775或到我单位相关科室查询,感谢您对停车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非机动车停车点收费公示牌尚且能够公开收费单位及收费区域
机动车路面车位收费管理,为何不能公开收费公司、收费区域、公司负责人、联系电话等等必要信息。
收费员需要持证上岗,收费公司也需要将营业执照等信息亮出来呀。
2018-12-21 11: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