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三千邑楼盘的购房者(楼盘地址:吴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陵东路689号;房管局备案名:千邑悦庭,开发商:苏州嘉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信息:招商局地产34%,碧桂园33%。新城控股33%)。购买的是三千邑宣传的92.57平(草签合同中标出的实际得房面积68.152平)的3室2厅2卫的户型,(三千邑宣传广告及各大房产交易网站上标注的户型信息)详细信息见下图(划重点:赠送面积为17平米):
目前交了定金和部分首付共计15万元,草签了合同,从头到尾没有拿到过购房合同!随后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1室2厅2卫!(购买的3室竟然少了2室)惊喜一下子变成了惊吓!!!!
咨询了售楼处后了解到朝北的两个房间是由某些设备间改造出来的,而且是房屋建好之后经房管局验收之后开发商进行二次改造,之后直接交付给业主!这样一来最终造好的房子未经任何校验直接交给业主,可想而知房屋面积和质量无法得到保障。随后再次咨询售楼处,能否将赠送的17个平方的面积写入购房合同或者签署附加的协议,然而售楼处给出的答复是否定的,他们坚决不同意,并且一口咬定不可能签署相关协议,同时透漏这种二次改造的操作已经和多部门打好关系,不会出事。此时,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关于赠送的面积开发商只是口头承诺,该房屋的得房率极低仅为73.6%(68.152/92.57=0.736)甚至没有达到商品房建造一般标准的下限(一般高层塔楼住宅得房率为75%-78%),因此开发商以赠送面积作为幌子诱骗购房者,谎称其得房率超过90%,他们的计算为:(68.152+17)/92.57*100% = 91.98%。
经过深思熟虑加上查阅多方信息后,认为这样的房屋后期隐患较大:1. 经过二次改造后的房屋,不经过房管局验收直接交付业主,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2. 二次改造后赠送的房间存在被城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的隐患,随时面临被强制拆除的危险!3. 该楼盘为三家开发商联合开发,一旦出现上述问题,开发商无疑会相互推诿,业主该去找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综合以上因素,我认为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嫌疑并且所购房屋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于是决定找开发商退房!开发商给出的回复是不允许退房,如果不按照约定时间缴纳剩余首付房款,将收取房屋总价15%的违约金!
目前是有以下几个疑问想咨询:
1. 关于赠送的设备间改造成的卧室的这类建筑面积的权属问题,这些面积是属于全体业主的还是属于开发商的?
2. 我们现在进行的草签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具有法律效力,由于开发商在营销宣传方面涉嫌虚假宣传(类似现象已有报道:2018.11.7 新浪财经报道海口恩祥新城“北大华府”项目因各户型图的宣传资料与报建标注严重不符,被当地工商部门认定为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由于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误导了我,我是否可以申请解除草签合同,要回我的首付款?
3. 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是否应该有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进行查处并进行处罚?
4. 三千邑的楼盘是在房管局的相关部门验收后进行二次改造,把设备间改造成卧室,这样更改建筑用途,是否属于违建?
5. 三千邑的一期已经由房管局通过验收,目前正在进行二次改造,是否可以联系房管局的相关部门进行再次查看,是否可以通过验收?
6. 如果后期改造的部分被认定为违建,那么购房者的权益应该怎么来得到保护?
请政府领导给予关注和回复,百姓安居乐业,城市才能和谐发展!!!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情我们已关注,请方便的时候后台私信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部门核实后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您所关注的三千邑项目,经区住建局了解,开发企业反映客户在购房之前已了解该房屋情况,客户因自身原因退房属于单方面违约,按约定应支付违约金。如有争议建议提供相关材料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客服联系方式:17768021881。关于后期改造问题,三千邑一期项目已于2018年8月通过了竣工验收,符合设计图纸,后期开发商进行的改造不在住建局的监督管理范围内。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该投诉反映的情况在11月已经进行了协调,双方没有达成统一意见,售楼处拒绝调解了,相关情况已经反馈投诉人并且发放书面终止材料。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了解,该房屋内部改造属于室内装修,不属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管辖范围。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对于市民反映的虚假宣传的情况,12/7市监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已经就相关情况与举报人电话联系,通知其携带相关证据来市监局处理。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司法局确认,如果想要解除草签合同,建议提供草签合同以及其虚假宣传的一系列证据材料,到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还有法律问题可以拨打12348法律咨询热线。谢谢您的关注!
看来楼主是第一次买房,开发商都是这么操作的,
不过这个得房率确实低了点
真是千奇百怪的事都有,还能这么干啊?真的步步惊心。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情我们已关注,请方便的时候后台私信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部门核实后回复。
一直没有接到官方的回复。。。
那么后期改造是由那个部门进行监管的?
是不是开发商这种大面积的改造行为是合法的
后期开发商进行的改造应该由哪个部门来进行监督监管呢
工作人员您好,关于您的回复我有一下几点疑问:
1:政府部门在没有和我们进行任何沟通和了解的情况下,只是根据开发商的回复,得出我们购房者因自身原因退房属于单方面违约的结论,是不是过于草率?我也私信回复了个人联系方式,但是截止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相关部门联系我,和我沟通一些细节问题,您给出这样的回复认定是购房者的问题,这样合理吗?
2:关于后期改造问题,您说后期开发商进行的改造不在住建局的监督管理范围内,那么请问这种对房屋的改造行为应该在哪个部门的监督管理范围之内呢?可否请验收的政府部门再次到现场查验该项目的改造是否仍然符合设计图纸?
3:作为购房者,我还想向政府确认一下开发商的这种宣传方式是否属于虚假宣传?
4:关于帖子中提到的其余的几个问题还请政府给出清晰、明确的回答。
早提醒你们看看难兄难弟万科碧桂园了,是一样的性质,不确定是否为天基板改造。
回答不能避重就轻啊,问的问题都没有回答啊
第一,政府部门不可能给你明确的回复,他们无权介入你们的纠纷,你想维权,上法院。寒山论坛帮不了你
第二,这样的操作方法,在开发商那里相当普遍,也不是最近才冒出来的,(十多年前苏州的多层住宅底楼的车库,都是业主买下,但不写在产权证上,永远是你的,但没有产权证明的),如果说违规,那太多太多,所以,政府不会来定性。
第三,你想要这房子,你就买,不要在乎17㎡写不写在产权证上。不会因为你的一套房子来影响到中国的房地产业,开发商都是这么做的,你这次不买,以后买房,遇到的还是同样的问题。这就是中国特色。
哈哈,习惯就好,努力奋斗做中国梦。
问题的核心,是楼主想退房。
遇到有问题的房子,不退房还能干嘛啊
2018-11-28 21: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