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部门,您好!
我今年入选了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就政策中提及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两个问题作咨询,盼复:
之前本人用了公积金在常熟购买了首套房(且目前苏州大市也仅有一套),目前在还在还贷,之前本人在常熟工作,今年转入工业园区,并动用了园区的公积金账户进行了摊还。那么请问:如果我把贷款还完了,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还能享受2倍公积金贷款政策吗(即第二次使用公积金)?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johnny010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管理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及其共同借款人在评定所在地购房且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享受一次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如您仍在苏州大市范围(工业园区除外)缴纳公积金,即使还清后也不享受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按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人才安居工程工作指导文件,园区高层次和紧缺骨干人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首次购房,申请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如您已动用了园区的公积金账户摊还您在常熟的住房,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按园区公积金参保人员二次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如您有其它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您也可登录中心网站(网址为:www.sipspf.org.cn)在线咨询或拨打中心热线电话咨询:0512-62888222。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心微信: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感谢您对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应该咨询工业园区公积金中心的。
2018-12-5 1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