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日上午8:38分左右,我电动车携带老婆去三院看病回家,正当路经广济南路路口等红灯时,因为带人被拦下罚款20元,希望交警马*在今后的工作中多点人性话,考虑考虑底层百姓的生活,不是每个人都买的两辆电动车和汽车,带个人也没闯红灯,还罚款。20块在交警眼里是不多,但是对于打工的也要2.3天的早饭钱了,希望以后能多点人性化。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楼主您好!根据反映的情况,辖区交管部门进行了调查,经核实,楼主当天驾驶电动车不按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被我部门执勤民警纠处,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部门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楼主的违法行为处以20元罚款。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执勤民警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无不当之处。良好的交通秩序环境需要广大交通参与人的自觉遵守,希望楼主理性看待交管工作,主动遵守交通法规。
2017-4-8 10: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