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和妻子一起去市立医院检查。因为是第一次开车过去,道路不太熟悉,在到达道前街时高德导航显示已到达,但是我和妻子还没有找到医院的车库入口。
当时后方没有车辆跟随,我就有意放慢车速一边开车一边往路边观察寻找车库入口,车速应该在10码以下。在行进的过程中路过一条斑马线,恰巧有一个行人从对面准备从斑马线穿过马路,等我注意到行人时车头已经超过行人了,我从车窗里看到是一名中年的女士、撑着伞。当然她也看到车子了,所以停下来等了一下,我没多想就开着车子继续行驶了。
刚通过斑马线,突然前方10米左右从路边冒出一名交警,走到路中央挥手示意让我停车。车子停止摇下车窗后,交警让我交出驾照和行驶证,然后就问“你刚刚通过斑马线时有没有看到有个行人”
我说“看到了”。
“你在斑马线没有礼让行人,罚款50记3分”
“我不太熟悉这边,刚刚在看路,没太注意左侧路中央有行人穿过,看到的时候已经快要越过人家身边了”
听到我说对路不熟悉,这名交警接着问“你来这边干嘛的”,我说带老婆来产检的。他似乎有些动摇,接着说“你已经说了你看到行人了,而且你车没停人家肯定也不敢过马路,还是要处罚,车子往前开靠边停下“。
往前开了不到十米、停车之后我才发现,原来还有一名交警、在开罚单,而且前面已经有几辆车在排队领罚了。刚才的那名交警把驾照、行驶证交给这名开罚单的交警之后就继续回去盯着道路了。开罚单的交警在处理完前车之后,走了过来,但是没有直接到驾驶座侧,而是先到车头处、用手机对着副驾驶的车窗拍了一张照片。我和妻子都一脸莫名。
“斑马线没有礼让行人,罚款50记3分;另外你的车子年检标志是2019,但是保险标志还是2018,未按照规定张贴保险标志,罚款50记1分”
我猛然惊觉刚才他为什么要拍照了,另外惊觉现在已经是2019年1月5号了,保险标志过期5天了!再有就是庆幸、幸亏年检标志是2019,否则还得再罚50记1分。
“我的保险已经买了,只是忘记贴了”,我想解释一下
“这个我们不管,如果有异议的话请到交警大队来投诉”
至此,没有任何解释回转的余地,一个不经意间被罚100记4分。关键是这还是交警现场处罚,没办法通过学法免分消除。我和妻子都不说话,整个上午都有些郁闷。
其实这件事儿里交警的处罚合法合规,本没有什么过错。只是私下里觉得交警的执法方式有待商榷。市立医院附近的车流和行人较多,交警在现场的作用应该是维持交通秩序,那么是否应该在斑马线附近指挥交通更好,而不是待在附近斑马线外10余米处的路侧观察,等到发现违法行为再跳出来。这种做法难免给人一种守株待兔、钓鱼执法的感觉。
另外关于年检和保险标志,可能部分车主像我一样、平时不太关注这些。现在还是年初,发现这类问题的时候,交警能否先行劝诫(实际上我的保险标志就在车里,只是自己之前疏忽忘记粘贴了),我相信大部分出现此类问题的车子并不是故意为之。而这名交警现在的做法给我感觉是:想尽一切办法的罚款,督促车辆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不是目标,罚款才是。
快过年了,是不是要靠罚款来发年终奖金了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根据诉求人反映的情况,经核实,民警执法规范,处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不存在诉求人所说的上述情况,在此呼吁广大驾驶员在行驶中,自觉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按照交通标志通行,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个人以为,你这次写得比前一次好许多。尽管如此,最后一句仍不是画龙点睛,而是画蛇添足。
遵纪守法,理由为什么太多呢?
违规了就不要找那么多理由了。
确实都是违规行为,处罚没毛病。
错就得认,这是规矩。
该区域机动车和行人、执法者和“违法者”的争议如此巨大,为什么不修建人行天桥?
我们的城市道路规划应该与时俱进,,
其实行人有路权,机动车同样有路权,怎么样安全,和谐保证所有交通参与者的权益,是考验交通管理者的智慧,如果只是以罚代管,这也是一种懒政。
中国有一个问题,就是“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礼让斑马线行为在市中心实行的还可以,但出古城区就一团糟。
三十年前,杭州吐痰罚款五毛钱,很多罚款的跟在后面就等你吐痰,有人理解不了,但上面的初衷就是为了治理随地吐痰,不是为了贪你那五毛钱,所以,等到大家养成了不随地吐痰的习惯,自然就没人跟着你罚款了,有些事还是要从自身找原因。比如礼让行人,杭州的司机就是罚出来的,不是天生的,在罚之前杭州斑马线的情况比苏州也没好到哪里去。
今天的怨声载道,希望若干年后,也能换来苏州一道靓丽的风景。。
交警可以了,苏北很多地方没有交警监控在路口拍不让行人的
不要为自己的失误来要求修改执法
就问楼主一句几个违法行为人家处置是依法依规处置的还是不依据法律条款处置的。还有就是牢骚可以发,但是最后一句罚款发年终奖弄得不好就是辱警,大过年的别被上纲上线。。。
说这么多总结下,我违法了,为什么不能通融下?
2019-1-6 00:22:52